某神學院郭姓老師疑遭婚姻歧視與調職

照片人物非當事人。(相片提供/Freepiks)

【林宜瑩台北報導】從今年2月起至今,在網路社群中有則訊息引起基督徒論戰:某神學院郭姓助理教授因與非基督徒結婚,遭校方調離教職。該校離職曾姓教師在網路上以多篇文章聲援郭老師;恩典律師事務所所長、七星中會台北公舘教會長老蘇家宏直言,校方此舉恐已觸犯《就業服務法》有關婚姻與宗教歧視條款。

蘇家宏指出,《就業服務法》第5條規定,雇主對求職人或所雇用員工,不得以宗教、性別、年齡、婚姻等等為由,予以歧視。他指出,要是該老師沒有能力上不適任情況,是因婚姻上嫁給非信徒、先生不是基督徒而遭調職,就疑有觸犯上述婚姻與宗教歧視相關規定之虞;身為教會長老的他也認為,基督徒嫁或娶非信徒是常有的事,並不影響她教書的專業能力,他建議郭老師可先跟校方先協調,要是沒結果就要報請縣市勞工局介入調解。

「反過來問,要是神學院男老師娶一個非信徒為妻,校方也會將其調離教職,擔任非教師職務嗎?」長老教會總會婦女幹事連嫦美說,很多教會姊妹都原是未信主、嫁到基督徒家庭後跟著聚會,後來才受洗信主。連嫦美指出,要是按該校思維邏輯,是不是神學院老師、教會牧師所有親人都要成為基督徒,才能在神學院或教會主日時站講台談神學或證道?

封面圖片提供|Freepi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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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意見

  1. 馬太福音28:19 所以你們要去,使萬民做我的門徒,奉父、子、聖靈的名給他們施洗 …
    難道傳福音可以,結婚就不可以?結了婚更可以傳福音不是更好,而且又多得一隻羊。

  2. 所有的親人?
    夫妻是所有親人裡面彼此關係最為緊密的,和所有的親人可非等同相比喔~
    而且很多親人關係不是自己可以選擇的,例如我不能選擇誰做我的兄弟姊妹,我不能選擇誰做的爸爸媽媽或爺爺奶奶

    但是夫妻可是自己選擇的,也不能和其他親人關係相提並論

  3. 基本上媒體報導都要客觀平衡,各方的意見都要稍微簡述一下

    但很明顯的,這篇報導只說在網路社群引起論戰,並沒有把正反兩方意見做平衡報導,一面倒的都採有利於當事人的採訪,倒像是為當事人在叫屈鳴冤,專業性恐有不足

    而通篇報導只談法律卻避談聖經,如果是社會一般的報紙媒體也就罷了,但作為一個教會的公報,不免令人質疑他們的信仰立場,是否還尊重聖經的權威呢?

我有話要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