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要電磁輻射安全限值2mG

電磁輻射與罹癌疾病高度相關 民眾上街為住家安全而走 要求政府調整環境建議值

【邱國榮台北報導】前台灣電磁輻射公害防治協會理事長、富強長老教會會友陳椒華,於14日下午在一場「514我家不要電磁輻射大遊行」上指出,政府花費公帑施作政府機關辦公室的電磁防護,控制在低頻輻射2毫高斯(mG)以下,但是環保署現行制訂的環境建議值,卻是訂在833毫高斯,由此可見,政府明知電磁輻射的可怕,卻罔顧民眾健康,任由高壓電塔、變電所、氣象電磁波、地下高壓電纜等得以在社區中恣意興建。她率眾高喊:「我們要2毫高斯!」要求政府訂定環境安全規範,極低頻電磁輻射不得超過2毫高斯。

根據國際癌症研究機構(IARC)的研究,兒童白血病與長期暴露2毫高斯低頻輻射有關,此外,根據國際非游離輻射防護委員會(ICNIRP)所述,833毫高斯均是界定電力設施對民眾產生瞬間急性健康風險的上限值,因此環保署目前訂為833毫高斯,乃屬會造成急性神經傷害的「瞬間暴露參考限制值」,而非長時間暴露的限制值或安全值。台灣人長期在如此放寬標準的環境裡生活,猶如走在剃刀邊緣。

「北斗、田中、田尾、社頭、埤頭反超高壓電自救會」副會長、中正大學經濟研究所教授陳文雄表示,南投至彰化超高壓電345千伏特(KV)輸配電線路,300公尺以內的15歲以下與65歲以上者有超過1500位,這些居民都是白血病、腦瘤症與失智症等的最高風險族群。他根據日本醫學論文指出,居住300公尺內有高壓電線的小孩,罹患血癌的案例是其他沒有高壓電線地區孩童的2.2倍。

他表示經過田野調查,發現自救會的社區居民發生血癌、腦瘤、異狀頭痛等疾病的地緣性,確實與345KV輸配電線路的距離有明顯連帶的關係。此外,他指出,美國加州規範50千伏特以上的高壓電纜線距離學校至少30公尺,丹麥規定距離住宅區不得低於50公尺,由此顯見,環保署與台電公告的建議值為說服民眾的託詞,明顯不當。

前漢翔員工曾碧青泣訴,工作環境高壓變壓站林立,工作11年後罹患血癌,而工作同仁亦有8位29歲至38歲者罹患血癌,依醫學文獻所指的風險機率,已達同齡者的14倍,台大醫院與高等法院,認定她們是「職災」受害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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