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過千 權勢性侵依舊黑幕重重

(相片提供/勵馨基金會)

【邱國榮採訪報導】勵馨基金會分析今年1至4月性侵相關新聞報導發現,平均每天有1.2起性侵事件發生,其中可能涉及權勢性侵案比例占65%。4月27日是作家林奕含過世2週年,勵馨在4月30日召開記者會,指出權勢性侵的嚴重性,其中校園權勢性侵占多數,值得關注。

勵馨整理相關報導發現,在校園發生的加害手法有共同性,老師藉由自己的專業,製造許多相處或肢體接觸機會,以「出遊」「檢討成績」「教功課」「午睡」「免費打電玩」「指導訓練」等為機會,強吻、擁抱甚至性侵被害人。出席記者會的台灣大學學生會性別工作坊負責人郭怡萱指出,老師會找很多理由,讓學生難以拒絕。究其原因,她說是因為性別教育的不足、權勢情境的阻礙,更是當權者的漠不關心或視若無睹。許多人質疑受害學生為什麼不一開始就拒絕?郭怡萱說,學生基於師生關係,常會認為「是自己想太多了」。

為何受害學生說不出口?勵馨執行長紀惠容表示,從勵馨接獲的個案心聲可知,原因包含,不信任校內申訴管道、懼怕老師給不及格成績、擔心老師在學術界的權勢關係讓學生畢業後找不到相關工作、說出來後要面對同儕輿論審判、進入調查程序還要面對二次傷害等,以致受害者多選擇隱忍。

勵馨表示,在權勢關係性侵新聞中,教育關係占20%,業務關係占20%,親屬關係占18%。據衛福部保護服務司統計,去年性侵害事件通報11458件,其中被害者及加害者有血親、客戶、上司下屬、師生等權勢關係的性侵案件數達2120件,占12.9%。參照監察院委員王幼玲的一份調查報告,2013至2017年,受害者願意站出來、交由法官審理的妨害性自主案件,權勢性交、權勢猥褻、權勢性交未遂者僅87件。

王幼玲指出,各級法院法官應關注權勢不對等情狀,法務部宜研議《刑法》第228條「利用權勢」構成要件的明確性,以免檢察官、法官適用法律時在「未違反其意願」的前提下,難以進一步舉證或論斷「利用權勢」是否成立,而形成性犯罪之法益保護的缺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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