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獨需務實 台灣關係法幕後功臣王能祥府城座談

(攝影/陳逸凡)

【陳逸凡台南報導】台灣教會公報社台南門市5月4日下午舉辦《美國國會前叩門的唐吉軻德:你應該知道的台灣關係法》新書座談會,由40年前在美國極力奔走促成美國國會制定《台灣關係法》的作者王能祥長老主講,長榮大學神學系副教授莊雅棠牧師與談。

台灣教會公報社社長方嵐亭牧師引言時指出,1979年美國國會制定《台灣關係法》,成為保護台灣安全的重要法案,王能祥長期在華盛頓地區居中奔走,運用個人力量結合台灣有志之士的努力,成為促成此法的傳奇人物,其後40年間,也不斷為台灣奔走,是眾人值得效法的楷模。

王能祥表示,在台灣風雨飄搖的年代,他心心念念如何為危急處境盡一份心力,除了運用策略在全美千份報紙廣泛投稿,也結識高度同情台灣處境的參議員裴爾(Claiborne Pell),及熟悉中國歷史的眾議員李奇(James A. Leach),在兩人協助下分別於美國參眾兩院召開聽證會,促成《台灣關係法》。李奇此後30年不斷為台灣議題奔走,甚至贏得了「台灣地區眾議員」的稱號。

王能祥指出,若是光從18條法律條文切入研究,則很容易曲解此法背後的意涵。此法在有形的方面,確保了美國與台灣的經貿互動與軍事保護,「然而在無形的方面更為珍貴,即是促進台灣的人權、民主與自由。」王能祥認為背後最重要的內涵是「集體人權」,就是台灣人民有在這片土地上生存以及自決的權力。

(攝影/陳逸凡)

「對第三世界來說,自決常等於透過公民投票取得獨立,然而對台灣來說有一點差異,因為台灣自決可能變成統一、獨立、或者第三種選擇,例如美國化。」王能祥分析,在台灣未達到真正法理上的獨立前,《台灣關係法》都能適用,然而一旦台灣真正法理獨立,就必須重新與美國簽訂國與國之間的條約,舊有保護傘就此消失,未來狀況模糊不明,若美國不願背書相挺,這樣的台獨只有死路一條,務實的台獨工作者務必清楚「台獨」與「自決」間的差異,審慎考量其利弊與後果。

莊雅棠曾在2018年期間前往美國進修一年,當時借住王能祥家中,因此雙方有很多機會談起海外台灣人推動民主運動的往事。為了接近美國國會,王能祥特別選擇華府作為居住地,包括郭雨新、黃彰輝、黃武東、宋泉盛等人都常在家中出入,當年美國國會以424票高票通過《台灣關係法》,背後最大功臣就是李奇,他讓行政部門無法拒絕國會立法要求。李奇也特別在2018年撰寫專文回顧,並由莊雅棠翻譯後收錄本書中。

(攝影/陳逸凡)

莊雅棠指出,美國外交除了季辛吉主張的現實主義外,還有著理想主義的傳統,裴爾與李奇有強烈的歷史意識、人文素養與使命感,也延續著一脈相承的基督教精神,重視人權、自由、民主、人的價值。由於王能祥理解其中的信仰價值,因此能夠掌握《台灣關係法》制訂背後的基督教精神,這是非常重要的事。他表示,該法正是一種理想主義的展現,認為國際社會出賣台灣是說不過去的事,制定此法是對台灣人民一種重要的補償,立法焦點在於台灣人民,這是美國與台灣人民之間的約定,而不是與政府的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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