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婉婷高雄報導】今年為高雄市家庭照顧者關懷協會創會20週年,協會已於3月至4月在高雄市政府社會局婦女館2樓設置「遇見、認識、關注、支持家庭照顧者展覽」,而4月至5月則是在場館1樓「女人空間」舉行「照顧者自我療癒:蛻變——走向光明之路」系列活動,包含靜態展覽、團體分享、內在成長、健康促進、讀書會、電影欣賞等。5月10日上午為第6次讀書會,討論主題為「善終」,由協會常務監事李淑婷主持、高雄榮民總醫院安寧護理師張惠瑛主講,向在場與會者們介紹臨終病患照顧技巧、《病人自主權利法》與預立醫療決定書(AD)等,而與會者們也能隨時訴說各自的照顧經驗與感觸,並在團體互動中獲得指導與安慰。

家庭照顧者參與藝術療癒作品。(攝影/林婉婷)

皮膚摸起來冰涼、呼吸困難、無法進食、無法吞嚥唾液發出「嘎嘎音」……這些情況可能出現在臨終患者們身上,而家屬們常常看見症狀就採取相對應行動,例如蓋被、供氧、抽痰、用鼻胃管等;但張惠瑛指出,照顧臨終病患時減緩痛苦大於維持生命,故厚被重量對體弱的臨終患者反而是負擔,且臨終患者已不太能實際運用氧氣,因此不用刻意掛上氧氣罩、維持環境通風即可;嘎嘎音是唾液累積在喉部,減緩方式為墊高患者頭部,抽痰不但無效,還會讓患者非常不舒服;瀕死者不會感到飢餓,倘若強制餵食反而會讓患者嘔吐、甚至可能窒息。張惠瑛也點出,雖然無法回應、但聽覺是最後消失的感覺,所以溫柔地對臨終患者說話,是很合適的告別。

(攝影/林婉婷)

在簡介AD時,張惠瑛說明其與「預立安寧緩和醫療暨維生醫療抉擇意願書(DNR)」的不同,在於AD的臨床條件除了末期病人外,新增不可逆轉之昏迷、永久植物人、極重度失智,以及其他未來將陸續公告的多種重症。另外,《病人自主權利法》並不是安樂死或協助自殺,因為後兩者是人為加速縮短生命,但病主法是尊重病患意願之下「不再人為延長生命」,使生命自然達到善終,也是歐美普遍承認的人權。

與會者討論期間,有人提到雖然很多制度立意良善,但在執行時恐還是會依照實際條件差異而產生限制,對此李淑婷認為,規定很難完全符合、滿足每一個人的處境,但經由不斷倡議,才能促使政策改善與進步,更趨近人們的真實需求。

(攝影/林婉婷)

高雄市家庭照顧者資源整合中心主任林明好受訪時談到,協會服務之「家庭照顧者」為因疾病、意外、自然老化等因素而失能且需要長期照顧患者的親人/家屬,不過近來也著手關心外籍看護工,例如僱傭關係和諧、照顧技巧訓練與尊重母國文化等面向。

關於家庭照顧者,女性雖比男性多,但男性通常較不擅長對外求助,面臨照顧壓力,有可能產生自身也陷入憂鬱等處境,因此反而被視為需要關懷的「高風險族群」;至於應該選擇在家照顧或送往機構,林明好舉例,有人將長輩送往住家附近機構,但上下班後都會去探望與陪伴;而選擇在家照顧者,則能使用居家服務或僱用外籍看護工作為協助;不管是什麼選擇,依據個人的不同考量再搭配合適的資源運用,一樣能夠給予家人良好的照顧與完善的陪伴。

最後一場讀書會將於5月17日上午舉行,而5月其他活動還有22與29日的電影欣賞、25日的資深照顧者故事交流與靈性關懷,靜態展則展至31日,歡迎感興趣者把握機會參加,詳細資訊可查詢協會同名臉書;協會另提供家庭照顧者關懷專線:0800-507272、還有另一支服務專線為高雄市家庭照顧者資源整合中心、可接受全高雄市家庭照顧者的服務諮詢:07-3225005。

家庭照顧者參與藝術療癒作品。(攝影/林婉婷)
家庭照顧者參與藝術療癒作品。(攝影/林婉婷)
(攝影/林婉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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