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拉雅族正名行政訴訟恐不利 轉盼立院修法成功

(攝影/林宜瑩)

【林宜瑩台北報導】「等修法好了!」「再等看看好了!」5月7日台北高等行政法院進行更一審第三次程序庭,庭審法官直言,若按照她對《原住民身分法》當初立法旨意的認定與看法,要是現在做結論、下判決,未必對西拉雅族爭取正名是有利的,因此她希望能透過立法院對《原住民身分法》的修正,或是請西拉雅族人去申請釋憲來解決。

就《原住民身分法》是否增列「平埔原住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5月13日進行政黨協商,最後決定將該案往更高層級的政黨協商送,也就是由立法院長蘇嘉全主持的政黨協商來討論。因此,台南市西拉雅文化協會發言人Uma Talavan(萬淑娟)呼籲,立法院長蘇嘉全應趕緊召開朝野協商,並讓《原住民身分法》增列「平埔原住民」修法一案能在這會期內完成三讀通過。

(攝影/林宜瑩)

西拉雅族10年前以行政訴訟要求恢復平地原住民身分,在去年經最高行政法院逆轉、廢除一審原判決、又發回高等行政法院更審;原本以為正名之路初露曙光,沒想到5月7日更一審議三次程序庭時,庭審法官在聽取原告(西拉雅族)律師陳怡君與被告(原民會)律師陳敬暐就《原住民身分法》第2條身分認定與要件、以及第8條身分補正方式的言詞交鋒後,庭審法官坦言,這兩條規定似有矛盾牴觸、窒礙難行之處。

不過她也追問《原住民身分法》當初立法旨意,並接受原民會律師陳敬暐的解釋,就是該法當年主要是保護所謂「山地原住民」(生番)的權益;另外,針對現有平埔族群的數量,陳敬暐指出,據原委會提供調查數據顯示,平埔族群約在20至107萬間。在聽取原告、被告律師言詞交鋒後,庭審法官直言,這是政策問題,不是法院可以管的,法官必須依據法律解釋、是否適用、且不能超越法律的職權範圍內進行判決,若以她現在的看法,其結論未必對原告的西拉雅族有利。

(攝影/林宜瑩)

對此,西拉雅族辯護律師陳怡君質疑,若法官認定《原住民基本法》當初立法意旨,主要是保護山地原住民(生番),那為何還是有平地原住民也適用該法的認定?她更指出,西拉雅族等平埔族群遭受漢化最深,照理說在文化、語言等傳統的復育上更形困難,更需制定法律讓其受到更多的保護,可是如今西拉雅族只是期望能透過行政訴訟來恢復平地原住民身分,其過程就非常艱難了:她籲請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應就《原住民身分法》第2、8條相關規定,排除原民會從中阻礙,讓西拉雅能完成原住民身分的登記。

Uma Talavan感慨表示,平埔族正名運動20幾年、近10年採行政訴訟爭取恢復平地原住民身分的過程,只看到這殖民政府不斷迫害平埔族群;包括Uma Talavan、台南市西拉雅文化協會理事長Vukin Tavali(李玉峰)等20餘名西拉雅族人,7日上午也到立法院前,就《原住民身分法》增列「平埔原住民」一案表達聲援與支持。

(攝影/林宜瑩)

對於是透過行政訴訟取得「平地原住民」,還是透過立法院修改《原住民身分法》增列「平埔原住民」,其實平埔族內部有各種不同看法,不過Uma Talavan與Vukin Tavali強調,只要哪一種方式能讓平埔族人取得原住民身分的「入門票」,他們都樂見其成,兩者並未有所衝突,因此他們期望立法院長蘇嘉全能盡快完成朝野協商,讓平埔族透過《原住民身分法》增列「平埔原住民」一項,並於這會期完成三讀立法程序。

廣告/美好腳蹤368認購

我有話要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