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逸凡台南報導】為幫助青少年全盤了解聖經架構,台南中會東門巴克禮紀念教會教育部及青少年牧區特別舉辦聖經概論講座,5月11日進行第二講,由台南神學院副教授鄧開福接續講述聖經舊約暨新約正典的形成。
鄧開福指出,初代教會採用的舊約正典和希伯來人的聖經相同,主後400年左右,西方教會接納內容較多的希臘文七十士譯本。直到宗教改革時,改革宗回歸到和希伯來聖經相同的卷數,將正典中沒有希伯來文或亞蘭文原文的經卷刪除,但仍維持七十士譯本的編排次序,天主教會則保留托比書、猶底特書、巴錄書等經卷,正教會也決議保留部分經卷,造成基督教雖然有相同新約,卻有不同舊約的有趣現象。
鄧開福分析,舊約以律法書、歷史書、智慧書、先知書的順序排列,新約則以福音書、使徒行傳、書信、啟示錄的順序排列,都是按照基礎、過去、現在、將來的平行架構。創世紀和啟示錄形成整個框架,即是世界歷史的起始和結束。
早期教會決定在舊約之外頒佈新約正典的動機,包括為了抵抗刪除猶太教內容的馬吉安、混合其他宗教的諾斯底主義、講求靈恩預言取代聖經的夢他努主義所帶來的危機,加上基督徒所受的逼迫日益嚴重,信徒們需要清楚是為了哪一個真理面對犧牲,此外,君士坦丁以國家力量提供經濟支持讓人抄寫聖經,也必須決定正典的內容。
在西元367年,亞他那修(Athanasius)在亞歷山大主教的一封復活節書信中,最早接納現今新約的27卷書,此後在393年的希波會議和397年的迦太基會議也確認這些新約正典。在西元第4世紀,經歷長久的爭論後,新約正典終於得到確認。鄧開福在專講中也說明新約編排的次序原則以及正典的判斷準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