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婉婷屏東報導】由聯合國制定與通過、200853日正式生效之《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CRPD)是世界首個標示保障身心障礙者的國際人權公約,而台灣則由立法院2014731日三讀通過《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施行法》,但身心障礙權益是否有因此獲得具體提升?平安基金會經管屏東縣身心障礙福利服務中心523日及24日在國立屏東大學舉辦「揭開CRPD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在地實踐之面紗研討會」,設定精神障礙者汙名化、身障者行使選舉權、權益促進與司法層面等主題,邀請相關領域講師主講與障礙者分享親身經驗,帶領與會者釐清CRPD在台實踐現況。

23日第一場專講為「從CRPD的精神談精障者的社會處境與歧視」,主講人為高雄市心理復健協會總幹事陳仙季。陳仙季指出,由於擔心汙名化與貼標籤,許多精神障礙者不願去領取身心障礙手冊、不敢就醫,病情穩定者在社會也不被接納與信任,此外精障相關倡議、可行使權益與可取得資源都相對缺乏。

(攝影/林婉婷)

陳仙季以案例說明,精障者個人障礙源自疾病發作與治療副作用,在大環境上則是難以接收需要資訊、醫療後缺乏社會服務接軌、經濟能力限制、社會支持不足與職業重建困難等。

雖然政府在法律上有作出變更,包含使用名詞與權益規範等,因此看似消除就業限制、精障者得以跨入門檻,但事實上精障者還是需要個別輔助,好讓他們能真正就業並穩定。因為精障者結束治療後,開始學習如何與疾病和平共處、如何認識症狀、如何適應藥物副作用,還要重建家庭角色和職場工作,若公部門機構或公民團體要確實幫助精障者們渡過起伏不定的重返期,一定要建立妥善的個案管理機制。

但在社區照護方面,恰恰正缺少完善個案管理機制,此外還有復健資源缺乏整合、沒有提供精障者家屬喘息支持等尚需要改善,陳仙季點出,健保給付相關條文必須修改,才能幫助提升社區照護品質。

(攝影/林婉婷)

陳仙季也進一步談到汙名化、標籤化。當隨機殺人事件發生,媒體報導讓人聯想到精神障礙者是「不定時炸彈」。有了這個念頭,逐漸形成價值觀(刻板印象),最後產生排斥行動、拒絕精障者社會參與,成為歧視。要改變就必須倚靠教育和宣導,「汙名來自不了解,先從認識開始。」高雄市心理復健協會會安排精障者到不同場域分享生命故事,展現出他們「病人」之外「人」的部分,期望社會更了解精障者,而精障者們也能慢慢找到生命力量的所在。

陳仙季另外邀請大家一起思考「強制住院剝奪人身自由」這個議題,並指出國外發展出取代強制住院的服務,是介於醫療機構與社區治療間的中途、緩衝機制,例如荷蘭有開放式對話、美國紐約有移動式危機處理和危機喘息中心,都能介入、協助精障者與其家庭。

陳仙季在介紹CRPD時則提到,CRPD定義所謂的障礙鎖定在「環境因素」,意指若環境足夠通用,對身心障礙者而言並不會有社會參與困難;而內容上以「尊重」為核心,細節包含實質平等、反歧視、機會均等、自主自立,且必須實踐。這些理念只有政府推動不夠,還要有民間團體支持與人民參與。

其他場次專講分別為「從CRPD的精神談身障者如何行使選舉權?」「CRPD實施後身心障礙者的權益真的改變了嗎?談合理調整與歧視」與「從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施行法檢視國內實踐身心障礙者法律能力與司法保護之現況」,歡迎至屏東障福中心臉書觀看直播紀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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