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兒童要理問答】聖父在恩典之約中為人做了什麼?

問:聖父在恩典之約中為人做了什麼?

答:聖父稱那些基督代為受死的人為義,並使他們成聖。

問:什麼是稱義?

答:上帝赦免罪人,並看他們如同未曾犯過罪。

經文:唯有我為自己的緣故,塗抹你的過犯,我也不再記念你的罪。(以賽亞書43章25節)


小朋友,不知道你長大想做什麼工作呢?醫生還是警察?老師還是工程師?或者你想當法官?你知道嗎,法官的職責可是非常重大啊!因為他必須評斷是非曲直,他的判決會影響人的命運,甚至決定生死。但因為種種因素,法官卻常無法做出公正的判決。

二十年前,美國曾發生一個案件。警員阿山收到通知,去逮捕一個非法持槍的小混混迪生。在逮捕的過程中,阿山跟迪生發生了肢體衝突,他們爭執時,槍聲突然響起,結果阿山中了槍,腹部受傷。迪生被逮捕後,警方找到許多證據,譬如他們在現場附近草叢發現迪生的槍支,槍裡少了一顆子彈,子彈口徑也符合阿山的傷口,阿山的槍則在槍套裡頭原封不動。

若你是法官,看到這些證據,加上迪生有傷害警員的前科,會怎麼判斷呢?事實看起來非常明顯不是嗎?由於法官對迪生有偏見,認為他一事無成、不務正業,因此很快判決迪生槍擊警員罪名成立,讓他鋃鐺入獄。

但其實事情沒有那麼簡單。之後,警方又發現新的證據,竟然證實迪生是無辜的!原來,阿山擁有一支鋼筆槍,是長得像鋼筆的槍支,但這樣的槍支是非法的。阿山受的槍傷,其實是因為他與迪生爭執時,放在胸口的鋼筆槍突然走火,子彈朝下發射,傷了他的腹部。但是他為了逃脫自己非法持有槍枝的罪,便說了假口供及偽造證據,讓迪生當替死鬼。後來,還有證人出面說,看見迪生遇見阿山前就已經把槍扔入草叢了。

最後查出來的事實就是:迪生的確是非法持槍,但他並沒有開槍傷害阿山。迪生終於被判無罪釋放;阿山則因此被革職,得到了應得的懲罰。

類似這樣的法律案件很多,讓我們知道人不是無所不知的,也不是公正的,會因為資訊不足或個人偏見而誤判。

幸而,縱使地上的法庭是有缺陷的,末日的法庭卻是完全可靠的,因為到時候上帝要親自審判。沒有罪人能夠矇騙上帝,因為祂是無所不知的神,祂不僅清楚我們的一言一行,也知道我們心裡所有的想法(詩篇139篇1~4節)。祂也是完全公義的神,絕不會偏袒人,所以祂的審判必然無誤、公正。

但是,我們每個人都有罪,在這位公義的審判官面前,豈不是每個人都會被定罪、都只能得到懲罰了嗎?感謝主!上帝不僅是全知的神、公義的神,祂也是慈悲憐憫的神。祂愛我們愛到一個地步,不惜犧牲自己的獨生愛子耶穌,派遣耶穌為我們被釘在十字架上,承擔了我們所有的罪,又把祂完全的義賜給我們。這份禮物,不是靠我們的任何好行為得到,而是單單信靠耶穌,就能夠在上帝的法庭得到赦免,被稱為義,上帝看我們,就好像是沒有犯過罪的人那樣。小朋友,讓我們一起感謝上帝的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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