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二重啟違法 公民挺身撻伐

【陳怡萱採訪報導】「核二重啟違法!公民挺身撻伐!」7月13日環境法律人協會、台灣蠻野心足生態協會等團體結合核二廠附近金山、萬里居民前往行政院提起訴願,要求撤銷違法重啟核二的兩項行政處分。台灣蠻野心足生態協會律師蔡雅瀅指出,原能會在聽證程序未完成的情況下同意重啟,而且審查委員中有2名來自承包台電標案的核能研究所,證明原能會同意台電重啟的行政處分有瑕疵,應該撤銷,讓核二停止運轉,否則就要提起行政訴訟。

依《核子反應器設施停止運轉後再起動管制辦法》第9、11條,核能機組大修後,卻重啟「進入臨界」及「機組併聯」,均需審查「運轉安全影響評估」;《核子反應器設施管制法》第14條亦規定核子反應器運轉期間,不合規定或有害公眾健康與安全之虞者,主管機關應令其限期改善或採取必要措施。

蔡雅瀅指出,核二廠動工興建至今近40年,過去曾發生多次設備老化問題,在去年原能會「核能二廠ECW泵室內穿越孔密封專案視察報告」中,指出核二廠緊急循環水泵馬達設於地下室,低於最大海嘯溯上高度,無法符合安全停機規定。

「這麼恐怖的發電廠,還要繼續運轉,威脅大家安全!」蔡雅瀅說,原能會在各種安全疑慮當未釐清的狀況下,草率同意「進入臨界」及同意「機組併聯」,已構成違法,且此案的聽政程序尚未完成,加上進行重啟與否之審核委員中有2位來自核研所,亦違反了「利益迴避原則」。

環境法律人協會律師吳磺慶表示,日本311福島核能事故後發現核電廠早有許多缺失,若事先防範就不會造成這麼嚴重的後果,這次訴願行動就是要盡力避免未來可能會有的風險,「錢再賺就有了,但安全、乾淨的台灣只有一個,不能以經濟為理由而漠視核能安全。」

金山反核自救會會長許富雄表示,3個核電廠已老,每年都有機械故障,很明顯機械已經老化,「總統都可以為了安全而換新車,總統要顧生命,我們難道不是?」萬里居民何坤則說:「這麼危險的東西,還要做嗎?如果發生問題,要撤退到哪裡?」背著女兒的前綠黨發言人潘翰聲指出,「孩子是我們甜蜜的負荷,為什麼核電的危機要讓孩子來承擔?」他說,核二的危機連小孩都明白,他常在說床邊故事時跟女兒小紅說:「核電魔鬼的籠子破掉了、有裂縫,不可以在裡面跑來跑去發電,而要停下來。」潘翰聲呼籲,不只核四要停建,核一、核二、核三也都應該除役。

這次訴願由來自環境法律人協會、台灣蠻野心足生態協會、台北律師公會環境法委員會等環境法律團體的9位義務律師,協助金山、萬里當地居民及來自各團體的25位訴願人共同提起。眾人把現場的核輻射標誌轉180度,象徵「把ON變成NO!」盼透過行政爭訟程序,讓原處分機關原能會受到監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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