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脫利益和權力的誘惑與框架 4-3

編按 :本文為台灣基督長老教會第64屆總會通常議會主題演講,內文從設教150週年及宗教改革500週年,論及改革宗教會具有與時俱進的信仰觀,在不同時代處境中重新檢視,從而做出調整的美好傳統。作者大量援引普世教會實際行動與神學家主張,相互佐證,期盼台灣教會能參照普世典範轉移,進而在信仰中「轉大人」。

鄭仰恩(台灣神學院教會歷史學教授、WCC中央委員)

重新塑造福音本質:深化人性與信仰

2017年,普世改革宗教會聯盟(WCRC)和世界信義宗聯盟(LWF)共同草擬《威登堡見證》(Wittenberg Witness),在謙卑、懊悔、告白之後,他們期待並渴望一個「更新的想像力」(renewed imagination)。也就是說,WCRC與LWF承認,對未來教會的景象和可能性是開放且尚未知曉的,就像保羅在羅馬書8章說「並不知道要如何禱告」,他們不知道要如何期盼、夢想、想像、辨識。

南非神學家史密特(Dirk Smit)以馬丁路德和加爾文對希伯來書11章的詮釋來談「盼望」及「超越現實的想像力」,最特別的是以「摩西的父母因摩西的俊美而抗拒王命並將他藏了三個月」精采地詮釋「盼望所帶來的想像力」(something that only hope can imagine)的意涵:他們已經在摩西身上看到一些記號,未來優異表現的可能性、將會成就大事、即將帶來拯救的盼望!

為何需要「更新或另類的想像力」呢?因為若沒有新眼光和想像力,我們將習以為常地依照世界的價值觀和期待(榮耀、勝利、成功、利益、權力)來思考並建構我們的信仰觀點,結果是落入「被世界同化」的誘惑與框架,相對的,被上帝更新的想像力將「改造我們」,讓我們「明察祂的旨意」(羅馬書12章2節)。路德在《海德堡論辯》(Heidelberg Disputation)第28條裡指出:「上帝的愛並不是去發現那可愛的,而是創造出它,被愛的不是因為它具有吸引力,而是因為被愛而具有吸引力,十字架的愛在悲慘及無助者身上賜下良善。」我們需要從「苦難」的角度和新眼光來重新理解信仰。

改革宗神學家沃特史托夫(Nicholas Wolterstorff)於1987年撰寫〈上帝的傷口:加爾文論社會不公義的神學〉一文,指出這是加爾文學者經常忽略的一個面向:也就是如何面對現代世界裡社會悲情的信仰態度,它也是「可以幫助那些活在世界擁有特權的角落裡的人能夠真實聽到受害者的哭泣聲」的神學。他稱之為「由社會受害者的眼淚所構築的加爾文神學」。

有趣的是,沃特史托夫將之與奧古斯丁及中世紀的神學做對比:後者的上帝是一位「能賜福但無感的上帝」(God of blissful apathy),相對的,加爾文則強調,因為人身上擁有上帝的形像,當人受苦時,上帝也必被侵犯 ──「當人傷害他的兄弟或姊妹時,他也傷害了上帝自身。」換句話說,在現今世界所有社會悲情的背後,是上帝在受苦。

福音要深化,必須培養「另類」(alternative)的想像力。我們應該同意,「想像力」(imagination)「另類思考」(alternative thinking)或「批判性思考」(critical thinking)是非常重要的。許多時候,信仰最大的危機就是視自己所因襲的信念為理所當然,且輕易地信以為真,絲毫不加懷疑。這種對自己的信念深信不疑、習以為常,甚至加以絕對化的思考方式,往往是信仰學習和成長的最大阻礙。

曾經來台灣演講的當代舊約學巨擘布魯格曼(Walter Brueggemann)在《另類的見證》(Testimony to Otherwise)一書中指出:想像力是「上帝帶領且轉化我們的一種精神力量,它不斷地粉碎我們的既定範疇(category-shattering),並重新形塑我們的世界(world-forming)」。它也是「上帝所賜的新能力,讓我們得以被解放,並以另類、有異於傳統的方式來透視(想像)有關上帝、世界、自我的新現實」。

事實上,熟悉聖經所呈現的「異象世界」(visionary world)的人都清楚認知,聖經中的先知傳統和耶穌的福音傳統正為「另類思考」提供了最佳的典範和參照點。

培養批判性的思考能力,除了學習獨立思考判斷和建構多元觀點之外,更是一種「反絕對化」(de-absolutizing)和「反霸權」(anti-hegemony)的思考方式和自我反省,這對神學研究相當重要。
近半世紀以來,普世神學界對建立在地理中心主義、階級主義、種族中心主義、帝國主義/殖民心態、經濟全球化(自由市場經濟體系)、性別/異性戀優越感的文化霸權論述已做出全面批判。換句話說,基督徒應該學習用想像力及批判性的思考,並以「信仰更新」所形成的「世界觀」來對抗「舊世界」,特別是未經檢驗的文化霸權論述。

基督徒對福音和信仰的理解是需要不斷成長、深化的。沒有路德就沒有加爾文;沒有加爾文就沒有諾克斯;沒有諾克斯就沒有休姆、史密斯、瑞德;沒有瑞德就沒有赫吉、查麥士、杜夫;沒有查麥士和杜夫,就沒有馬偕、巴克禮;沒有士萊馬赫就沒有巴特,沒有巴特就沒有潘霍華;沒有潘霍華就沒有莫特曼、梅茲、左勒;沒有莫特曼和左勒,就沒有黃彰輝、宋泉盛、金容福。我們必須持續深化,才有福音信仰的穿透力和感染力。

台灣何時可以出現一位「潘霍華」呢?

重新塑造教會觀:擁抱苦難與他者

如果延續上面普世運動的啟示,我們應該進一步問:我們的教會觀是否有缺陷?是否不整全?這引導我們進一步思考如何形塑一個「接納且肯定人性」且「具包容性」的教會觀。

當代普世合一運動的重要期待和關注就是一個對「他者」(the other)友善的教會。這可以說是當今普世教會界極具關鍵的教會觀,它承接了近年來信仰與教制委員會(Faith and Order Commission)所推動的「邁向共同異象的教會」(The Church: Towards a Common Vision)以及普世宣教委員會(Commission on World Mission and Evangelism)所接納的「共同高舉生命」(Together Towards Life)這兩個研究方案的成果。面對現今各式霸權(經濟、軍事、族群、階級、性別等)的壓迫與排斥,特別是因宗教偏見所激發的暴力(religion-based violence),一個對「他者」開放、友善且包容的教會(life-affirming and inclusive church),將會是進步且象徵信仰核心價值的美好見證。

台灣教會這幾年很盛行「幸福」「福氣」「恩惠相遇」的宣教策略,什麼是幸福?什麼是福氣?是追求讓自己在靈性及生活上得到幸福?還是學習慷慨分享、為他人而活的福音精神?學習願意擁抱苦難、為義受苦的精神?什麼才是「好消息」?我們傳的是「小愛」?還是「大愛」?最近很夯的公視大戲《我們與惡的距離》引發熱烈討論,試問,作為一個基督教會,我們對於社會正義、性別議題、弱勢關懷的倫理思維和視角,有比公共電視的編劇高嗎?

很值得思考的是,今年夾在受難日和復活節之間的週六(4月20日)剛好是國中生葉永鋕不幸遇害的19週年,這也讓我們思考,面對社會中與我們大多數人非常不同的「他者」時,我們如何重塑「教會觀」的問題。我指的是同志族群(LGBTQI),我們願意成為一個對他們開放、友善且包容的教會嗎?

關於「恐同」(homophobia)的問題,前一期已經分享了加拿大長老教會(PCC)的故事,台灣基督長老教會的另一重要夥伴蘇格蘭教會(CoS)於2011年已經做出重要決議,那就是「恐同是一種罪」,因為恐同是「基於偏見和負面態度而對同志群體所產生的恐懼或厭惡」,因此是與基督信仰相違背的。但這恐同概念並不包含「出於善意地認為同性性行為是違反上帝旨意的信念,或是在寫作或講道時對此一信念的表達」。這是一個試圖接納不同神學立場,但堅持信仰的基本理念與價值的決議。期盼台灣基督長老教會也能成為一個去除恐同及偽善心態的教會,儘管對於同志封牧及同性婚姻仍未達成共識,但在對待同志群體的態度上能學習基督的心!(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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