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廠管理輔導法》三讀通過 環團批草率

(相片提供/地球公民基金會)

【邱國榮採訪報導】經濟部所提出《工廠管理輔導法》(簡稱《工輔法》)修正案,於6月27日經過立法院院會三讀通過,針對農地既存的未登記工廠,須在2年內申請納管,3年內提改善計畫,10年內取得「特定工廠登記」,落日期限訂為20年;地球公民基金會等民間團體痛批立法草率、荒腔走板。

地球公民基金會等民間團體指出,違章工廠在2010年《工輔法》納入違章工廠輔導方案後,反而於近10年內新增7萬家,是過往70年的總數;目前台灣有13萬家違章工廠,而行政院經濟部提出的修法版本,突顯台灣依舊經濟獨大、甚至可說是「違法經濟獨大」的荒謬事實,使農地違章工廠就地合法迫在眉睫,沒有任何公平正義可言。

政治大學地政學系教授徐世榮在「澄社評論」指出,據經濟部2015年推估,違章工廠約有3萬8960家;另依行政院主計處2011年工商及服務普查資料,推估約有7萬5000餘家,幾乎為前者2倍;若再據農委會2017年農業及農地資源盤查結果,全國坐落於農地上的違章工廠其佔用農地數高達13萬4500餘筆,佔用面積達1萬3859公頃,數量相當驚人。

(相片提供/地球公民基金會)

行政院會去年3月28日通過經濟部擬具《工輔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函請立法院審議。行政院長蘇貞昌當時表示,為讓產業安心拚經濟,土地得到保護,環境得以永續,修法規範農地不可新設工廠,既有工廠不得汙染、危及公安,未登記工廠則以「全面納管、就地輔導」原則處理,以達成「拚經濟、護就業、顧環保、守農地」目標。

《工輔法》修法三讀通過前的當日,立法院院長蘇嘉全召集朝野就此修法進行協商,其中,針對「特定工廠登記證」,民進黨團、國民黨團、時代力量黨團都提案,將落日期限訂為20年,而親民黨團不接受,保留在院會中表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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