試論耶穌寫什麼「字」?

靈姍姍

立法院審議《民法》兩性平權修正法案,有的立法委員引用:「你們中間誰是沒有罪的,誰就可以先拿石頭打她。……於是又彎著腰,用指頭在地上畫字。」(約翰福音8章7~8節)作為支持該法案的辯詞。

筆者立即撰文反駁,耶穌彎腰用指頭在地上寫「字」,引用該經文就表示耶穌支持該法案?為何當時教會牧者幾乎沒有任何回應?還是教會牧者也參與其中,提供該經文給立法委員來辯護?那耶穌彎腰用指頭在地上到底寫什麼「字」?當中的難題是「你們中間誰是沒有罪的,就可以拿石頭打他」。筆者在這裡針對該經文添加的「異文」,回應問題。

耶穌彎腰用指頭在地上,到底寫了什麼「字」?約翰8章8節原文希臘文是寫:「καὶ πάλιν κάτω κύψας ἔγραφεν εἰς τὴν γῆν.」(於是又彎著腰,用指頭在地上畫字)。但在第9世紀大楷體娜妮安(Nanianus)抄本、第11世紀大楷體抄本MS.700中,添加了如下「異文」︰「ενος ἐκαςκαὶτοῦ αὐτῶντὰς ἀνμάτιας.」(他們每個人的罪)。

上述這些抄本的證據力品質不佳,可說是次要的抄本,並非原始讀法。約翰福音8章1~11節這一部分的經文,在最古老的約翰福音書並不存在,甚至在最好的希臘抄本、古敘利亞譯本、古埃及哥普特(Coptic)譯本,以及古拉丁抄本中,也都沒有這一段經文。簡言之,這段經文的用語與風格,與約翰福音不同,顯然是不同的作者。

那這段經文為何會出現在約翰福音中?只能說是流傳在西方教會某些地區的傳說,後來在不同的地區添加了不同的抄本。

換言之,理解這段經文最好的方式,最好在末尾附記四個字:「古卷從缺」吧!而不是隨意添加「你們中間誰是沒有罪的,誰就可以先拿石頭打她。」這豈非陷耶穌的訓言於不義,還是別「跟聖經經文裝熟」吧!(作者為永和新生堂會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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