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邱國榮採訪報導】行政院農委會在6月27日宣布歐盟解除台灣漁業黃牌,關心台灣遠洋漁業勞工權益的人權團體對此呼籲,政府應持續加強執法,繼續防治非法漁業及人權剝削。

台灣自2015年10月1日遭歐盟列入打擊「非法、未報告及不受規範(Illegal, Unreported and Unregulated,IUU)」漁業不合作國家警告黃牌名單後,在「法律架構」「監控、控制及偵查」「水產品可追溯性」及「國際合作」等4個面向、歷經3年多諮商,歐盟執委會終於決議將台灣從黃牌名單移除。台灣與歐盟雙方並同意成立打擊IUU漁業工作小組,以確保漁獲物是合法捕撈並具可追溯性。

農委會說明,台灣正式脫離黃牌警告,因此過去貿易商擔心採購台灣漁獲物後台灣被祭出紅牌,導致漁獲無法輸銷歐盟的疑慮,也已正式解除,更意味台灣漁業管理機制及漁民合法生產之水產品已獲歐盟認同,國際貿易商將可安心採購台灣水產品、外銷更順暢。

關心漁業永續與遠洋漁工人權的環境正義基金會則指出,台灣在這幾年已經有改善相關法規,並且懲處多艘漁船,解除黃牌確實反映了台灣政府的行動。然而解除黃牌與否,並沒有考慮漁船上的人權問題,而根據基金會的調查,仍不斷發現台灣遠洋漁船違反《遠洋漁業法》、剝削人權。

環境正義基金會呼籲台灣政府,必須將確實執法列為首要工作,並應盡快承諾將國際勞工組織「漁撈工作公約(ILO C188)」國內法化,且加強遠洋漁業「電子觀察員」的發展及執行,以提升漁船上的監管技術,改善漁船活動透明度,杜絕剝削及非法行為,才能徹底解決問題。

封面圖片提供|Freepik

廣告/手到心至抄寫本-箴言

我有話要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