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薇君呼籲社會與教會關心兒少受虐事件

(攝影/邱國榮)

【邱國榮台北報導】七星中會古亭教會成人主日學於7月7日中午,邀請兒童權益促進協會理事長王薇君演講,談「在最無助的時刻找尋強大的力量」,呼籲社會與教會要多雞婆一點,可以減少兒少受虐事件發生,只要每人都願意伸出一點援手,社會可以更美好、更進步。

2011年,新北市2歲男童王昊,遭母親的同居男友餵食毒品並凌虐致死,案件震驚社會;當時王昊的姑姑王薇君以受害家屬身份,出面奔走審庭,由於加害人共有4位男性成年人,王薇君在ㄧ審期間必須跑10幾個法庭,手足姊妹們則負責照顧家中年事已高的父母,她坦言過程的身心俱疲。後王薇君不僅為被虐死的姪兒伸張正義,也同時倡議兒少權益、伸張社會公義,成立「兒童權益促進協會」,協助被害人家屬的成效已獲得社會肯定,也得到政府的信任,因此王薇君是全國各縣市的社會局與家訪中心等公部門通聯群組裡唯一民間人士。

黑衣打扮幾乎是王薇君每日的穿著,原因是她隨時會接到重大受害事件通報,第一時間就是到殯儀館協助家屬,同時也安慰家屬;全身黑衣讓她臨時去殯儀館也不會冒犯受害家屬與受害者大體。一只十字架項鍊掛在胸口、已經25年,但王薇君並不是基督徒,雖然沒有宗教信仰,「而是我認為心善的方向是對的、是善良的,任何宗教都一樣,只是名稱不一樣。」雖曾到許多地方演講,但王薇君婉拒宗教團體邀請,本次來到古亭教會,是她首次進入宗教團體演講。

王昊事件催生出《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54-1條,俗稱「王昊條款」。她說,王昊事件後,社會願意去協助被害人的力量逐漸強大,讓她看到許多來自社會各界的溫暖,這使她更有力量去協助被虐兒少及重大事故的被害家屬;此外,還有一群大體修復師及大體化妝師與王薇君共同成立大體修復的公益團體。王昊條款通過後,她肯定現在的113通報系統,只要接獲通報,個案絕對可以獲得幫助,政府會立即啟動、介入。

最後她也建議,有心當下安慰受害人或受害家屬的時候,絕對不要說「不要難過」「不要哭」等沒有意義的話,不當關心反而是傷害,應該安靜陪伴,清楚地讓受害家屬感受到「有任何的需要、我會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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