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邱國榮採訪報導】經濟部核准亞洲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亞泥)礦業權展限與訴願決定,經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在7月11日宣判撤銷,宣判當天,亞泥決定上訴。對此,亞泥礦區山下的太魯閣中會姬望紀念教會的牧師夠尚・優耀於7月19日受訪表示,亞泥賺錢但罔顧居住礦區山下的族人生命財產,行徑非常可惡,亞泥上訴的決定,令人遺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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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高等行政法院針對亞泥礦業權展限案宣判,原告太魯閣族人勝訴,撤銷經濟部核准亞泥礦業權展限20年的行政處分及訴願決定,對於居住亞泥礦區(新城山礦區)山下、已經飽受40年恐懼生活的在地族人(花蓮縣秀林鄉富世村)而言,並沒有感到高興,除了是宣判尚未定讞、亞泥決定上訴以外,夠尚・優耀指出,只要大雨或颱風來襲,居民即刻繃緊神經,擔憂山崩突然發生,然而亞泥與經濟部的人「他們沒有住在礦場底下,他們住在這裡,就會深刻體會我們的生存壓力。」
亞泥上訴理由中提到,國內水泥產業的永續發展一旦不保,將造成相關產業勞工,包含原住民失業,造成嚴重社會問題。夠尚・優耀就亞泥所提出這項理由,他的回應是,「我們(在地居民)有在亞泥礦場工作,現在頂多3個人,都只是照顧挖礦的機器」,一位過去長年在亞泥礦區工作的姬望教會長老,現在也支持自救會所要求的停止挖礦,但資本家為了賺錢,編織了好像真理的理由。夠尚・優耀呼籲,不要聽信亞泥謊言。
同列為被告的經濟部在宣判後的當天表示,收到判決書後,再決定是否上訴。夠尚・優耀對於經濟部沒有決定放棄上訴的態度,感到不滿,他說:「政府要拿出魄力,不要(礦權)展延了,是原住民生命重要還是礦物重要?難道原住民的生命沒有價值嗎?」
「反亞泥自救會」曾經進入立法院、當面向曠務局抗議,也曾向監察院陳情,但都無法改變亞泥新城山礦區獲得政府核准礦權展延20年。夠尚・優耀指出,40年前政府違法,以欺騙、恐嚇,迫使族人簽下放棄祖墳土地的合約,宣稱族人會得到土地承租金費,也恐嚇若不簽約則會被告上法院,然而當時的老人不識字,不可能簽名,於是受託執行簽約的單位逕行簽名,每張合約上的簽名字跡都一樣,出於同一人,「土地就這樣被沒收了,這手段很像共產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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