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樂島黨 羅仁貴當選主席

【本報訊】喜樂島聯盟在7月20日下午正式組黨,並進行黨主席與15位決策委員選舉,由台灣基督長老教會台南中會東門巴克禮紀念教會牧師羅仁貴以106票當選黨主席。

羅仁貴發表當選感言指出,明年選舉台灣前途再次面臨關鍵,喜樂島聯盟黨會用誠懇謙卑的態度,尋求愛台灣、關心台灣的選民認同。台灣面臨中國併吞的威脅,在國際上沒有得到應有國格與尊嚴,他深受已故牧師高俊明疼惜台灣的心所感動,樂意催生台灣的前途。

高俊明在1977年帶領長老教會發表《人權宣言》,督促政府讓台灣朝向成為「新而獨立」國家的方向前進,然而這個願望在高俊明生前沒有實現。2018年4月,時任民視董事長的郭倍宏成立喜樂島聯盟,高俊明也是發起人之一,如今聯盟成立政黨,就是要更進一步促使台灣成為有尊嚴、有國格的正常化國家。羅仁貴表示,「這不是搞破壞,不是搞分裂」,是要讓討厭民進黨與不投票的民眾,多一個選項。

被問到是否轉換跑道從政?羅仁貴回應擔任喜樂島黨主席職務不是專職,但會報告小會及中會,他說:「本人沒有打算轉換跑道從政,依然是牧會的長老教會牧師。」

針對媒體以「台灣基督長老教會前議長」來稱呼喜樂島聯盟黨主席羅仁貴,總會總幹事林芳仲牧師表示:「台灣基督長老教會長期以來關心台灣前途,堅持以信仰高度持續關心參與公共事務,特別是關乎台灣前途之事。這個立場至今沒有改變。因此,長老教會從來沒有討論過籌組政黨之事。甚至當信心希望聯盟成立前,來總會事務所拜訪,邀請長老教會參與時,我們也斷然拒絕他們的邀請。」

總會法規委員會主委黃哲彥牧師則認為,羅仁貴參與喜樂島聯盟黨成立,並擔任首任黨主席,應給予祝福,「因為每個人都有選擇及參政的權利與方式。」至於許多人質疑羅仁貴擔任黨主席是否違反長老教會《行政法》第116條之二:「現任牧師、傳道師須專任,未經小會或機構及中會或總會同意,不得兼任他職。」黃哲彥認為總會賦予法規委員會的責任並沒有包含「審判」,因此他無法回答有否違法。

黃哲彥認為,「喜樂島聯盟接下去的發展才是觀察的重點。如果這個政黨沒有致力於組織與發展,就會像許多的獨派社團,只不過是以政黨的型式出現。如果認真的發展組織、宣揚理念,主席就得負起更重的責任。」

延伸閱讀:總會總幹事林芳仲對7月20日喜樂島聯盟成立政黨的說明

廣告/聖經充滿我-經文填充本

我有話要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