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世眺望】歷史上的蘇格蘭教會

宋訡瑄(英國愛丁堡大學博士生)

台灣基督長老教會的基督徒或是對基督新教如何傳到台灣、帶動西式教育、女性教育權、西式醫療略有涉獵的人,可能對蘇格蘭並不陌生。19世紀末、20世紀初,多位出身蘇格蘭、並在愛丁堡大學或格拉斯哥大學取得專業訓練與學位的宣教師先後來到台灣服務。因同樣隸屬於改革宗並有這樣的歷史淵源,近十年來台灣人紛紛前往蘇格蘭,參與蘇格蘭教會一年一度總會、觀察蘇格蘭獨立公投、蘇格蘭宣教師尋根之旅等,希望能近距離觀察了解蘇格蘭政治、文化、宗教信仰交織的豐富歷史,從中反思萃取,使台灣基督長老教會在變動的社會中,持續以信仰為根基參與在公眾事務,並成為亮光。

值得一提的是,雖然自約翰‧諾克斯(John Knox)之後,改革宗信仰成為蘇格蘭教會主流,並在蘇格蘭確立國教地位,但從歷史上來說,「蘇格蘭教會」從來就不是一個穩定、一元的體制,而是幾經分裂、合併,在相當程度上反映了教會作為有機體,會分裂、會整併、會死、會生的歷程。

當時的時空背景強調,宗教不該服膺於政府權責下,並強烈反對當時國會在1712年通過「領主法案」(Patronage Act),使掌控地區經濟與政治權的領主擁有決定教會聘任牧師權。改革宗信徒離開國教,成立「分離教會」(Secession Church)以及「解放教會」(Relief Church,指從政教干涉壓制得到解脫,也譯為救濟教會)。獨立教會與解放教會在蘇格蘭不同地區有其跟隨者,在崇拜儀式、宗派內涵上是改革宗,共同點是強調宗教自由權、推動廢除國教,在1847年時,這兩個教會合併為聯合長老教會(United Presbyterian Church)。

歷經啟蒙運動、工業革命、科學研究、福音奮興運動,教會一開始被動的任由時代推著,直到某些牧師、神學家反思傳道人與教會真正使命,不該是安逸坐領乾薪,開始透過著作、教區工作、策劃立法教會改革。然而,這波改革最終導致1843年三分之一牧師、二分之一信徒脫離蘇格蘭教會,成立「蘇格蘭自由教會」(Free Church of Scotland),分裂癥結點仍是政教關係。自由教會不反對政教關係,但前提是教會高於國會。對於國會未能有效推動教會改革、遲遲不大力推動制衡領主任命區域牧師的否決法案(Veto Act),加上國教派又不能積極有力使國會從其所願,憤而離開國教派。

廣告/手到心至抄寫本-箴言

我有話要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