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實文資保存 歷史檔案館與台南市合作

台灣教會公報社台南門市提供印刷機體驗。(攝影/林婉婷)

【邱國榮採訪報導】行政院文化部於8月20日預告《文化資產保存法》修正草案,以強化文資保存。對此,台灣基督長老教會歷史檔案館主任盧啟明表示,修正草案4大重點分別有獎勵、管理、禁制、公益性質,也針對過去文資條例落實不易做一些修正。歷史檔案館為更落實文資保存,21日特別前往台南市政府文化資產管理處洽談合作文物普查與古物登錄的專案計畫,該「教會文獻普查建檔計畫(第一階段)」預計2020年1月1日至2021年6月30日止。

盧啟明表示,政府主動下鄉進行文獻普查建檔,除了能建立可靠且完整的全國文史清單,也讓地方文物可以進一步提報為古物或重要古物,若經審核確定,政府將提撥經費維護。他說,過去地方的文史資料若要具「文物資產」身分,須由民間自行提報,但落實困難,現在由政府主動進行文物普查,將有效率使地方文史資料與文物登錄成為文化資產。

盧啟明指出,歷史檔案館跟台南市政府合作普查檔案館內的文獻與文物後,將做成符合國家統一規格的清冊,清冊會掛在國家的文物普查清單裡,讓檔案館內的每項文物都有文化資產的身分。他說,教會過去雖有人做文物清點、登錄清單,但仍缺乏完整清單。政府現在主動普查,將建立可靠完整的全國文物清冊。一旦文化資產身分被確認,可進一步提報為「古物」或「重要古物」,以百年前台灣第一台印刷機為例,可能列為重要古物,檔案館將可申請經費維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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