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信徒讀經筆記】獻上自己為祭

王永宏(教會機構同工)

無論誰,為要還願或自願獻平安祭給上主,必須獻沒有殘缺的祭牲才會蒙悅納。(利未記22章21節)

利未記22章1~16節主要詳述祭司的要求、後半段17~33節提及關於祭物的標準,大體說明應該慎重處理獻祭並注意各項細節。祭司位於聖與俗的兩端,行為舉止各方面都受到諸多限制,祭司家族親友也不能徇私,肩負上主與人民的橋梁,「分別為聖」是基本要求。

但到了新約時代,耶穌卻比喻冷漠心硬的祭司比好心的撒馬利亞人還不如,這則故事令人省思。固然祭司重視潔淨與禮儀,殊不知這背後的原因,正是透過象徵與儀式重新建立與恢復人與神的關係。但眼前求助的生命,顯然不如祭司榮耀的身分,空有一身乾淨亮麗的外表,卻失去一顆真誠愛人的心!

利未記中許多獻祭看似消極、禁止的規定,我卻認為這是上主不斷地強調多元與包容。不是只要一種答案,上主鼓勵獻祭出於甘心樂意,更不能把殘缺的、多餘的、有病的、原本就不要的隨隨便便獻祭。透過一次一次的獻祭,讓上主參與在我們的生命當中,讓我們自己選擇最好的獻給上主,而非出於恐懼、焦慮、無奈而獻祭。我們應當奉獻自己最捨不得的、擺上會心痛的才是真的!上主看重的,是我們獻祭的態度。

時至今日,我們很難斷定何謂最好的?是福是禍沒人說得準。難道身體殘缺、疾病纏身、患難交加、眾人看輕,就不配進天國嗎?正如當初獻祭時,因羊有殘缺而躲過一劫,以人來看是可惜,但羊卻保全生命。

過往我們頌揚「殉道者的鮮血成了教會的種子」,但事實上教會的成員卻也是背叛、軟弱的你我組成的,上主豈非更加憐憫與疼惜受傷的人?而為耶穌基督犧牲殉道的人,勇敢獻上了自己的生命,如同耶穌為你我釘上十架,為我等眾罪人付上救贖代價,我們的信仰正是傳承自此。

父神賜下獨生子,正如「泥水匠所丟棄的這塊石頭已成為最重要的基石」(詩篇118篇22節)。眾人雖不歡迎,卻甘願犧牲自己拯救世人,這樣的獻祭贖回我們,所以保羅說:「所以,弟兄姊妹們,既然上帝這樣憐恤我們,我勸你們把自己當作活活的祭物獻給上帝,專心事奉祂,蒙祂喜悅。這就是你們應該獻上的真實敬拜。」(羅馬書12章1節)

上主要我們用心靈和誠實敬拜,不用像舊約一樣透過祭司來獻祭,我們獻上自己為祭,親自經歷上主大能,與神重新建立關係,擁有一顆敬神愛人的心,深信我們蒙上主揀選,是君尊的祭司,獻上神所喜悅的活祭。

廣告/美好腳蹤368認購

我有話要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