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照顧協議 減少照顧悲劇

(攝影/林婉婷)

【林婉婷高雄報導】由衛生福利部指導、中華民國家庭照顧者關懷總會(簡稱「家總」)主辦,並由法律扶助基金會、高雄市政府社會局和高雄市家庭照顧者關懷協會協辦的「幫照顧者一把:照顧協議協助家庭溝通」講座於8月29日上午在高雄市政府社會局婦幼青少年活動中心舉行。講座邀請家關總會秘書長陳景寧主講,為聽眾建立家庭照顧正確觀念,並介紹家總設計之家庭照顧協議自助工具,希望引導需要者透過家庭會議自行協議長照需求與照顧方式,有系統地管理並減少紛爭與衝突;另邀請法扶新北分會律師周信宏則從各樣案例談家庭照顧協議之重要,並在問答環節中解答聽眾們遭遇的法律問題。

陳景寧點出,近來「照顧悲劇」頻傳,「家庭照顧」是「愛的勞動」,一定有勞動的壓力與辛苦,過程也難免產生爭執,但「家務事」的觀念侷限,社會大眾無法公開談論類似議題。台灣受「孝道文化」影響極深,例如未親自照顧長輩者常被視為不孝,然而陳景寧認為,長照議題很多時候僅聚焦「被照顧者」,「照顧者」如同「生命被按下暫停鍵的隱形人」,他們可能為了照顧家人而放棄自身對學業、職業、愛情、夢想等追尋,甚至過度犧牲。

(攝影/林婉婷)

根據家關過去調查,家庭照顧者平均照顧年數9.9年,平均每日服務時數13小時,超過7成是女性(妻子、女兒、媳婦等),其中超過6成有憂鬱傾向;家庭照顧者主要負荷面向分身體、心理、工作、社交、經濟、家庭關係。另根據2018年家總和《聯合報》調查,台灣每位長輩平均有9位家人,實際投入照顧者卻不到3人;同年台灣社會主要照顧情形:家庭照顧占45%,外籍看護工占30%,居家服務和機構照顧各占12%。

可點選連結「家庭照顧協議線上指引工具」進入網站,根據指引操作,工具能幫助需要者思考不同長照方式、負擔費用與財源預估、家庭照顧者損失等,另有議題思考、家庭會議議程設計、諮詢專線等。完成選填後,系統將生成家庭照顧協議會議議程,供下載、使用。基本上,家庭照顧協議需要步驟為需求盤點、資源盤點、資產盤點、家庭會議、紀錄文件、定期檢視;會議需掌握不插嘴、不翻舊帳、不強求公平原則,每次會議盡量長度控制在90分鐘以內。對於無法自行會議解決問題之個案,家關預計明年度會開始協助介入,屆時將釋出收案申請標準。

(攝影/林婉婷)

周信宏專講時談到,在家總提出「家庭照顧協議」之前,現階段台灣社會與司法無法有效解決家庭照顧產生的相關問題,除了法院裁定確定時間漫長、裁定給付扶養金額與清償金額普遍偏低等,判決結果出爐並不能因此解決貧困者無法照顧長輩或貧困長輩無法自力更生等現實問題,更無法修補因照顧衝突而破裂的家庭關係。

周信宏也依法律專業為家庭照顧協議工具提出建議,例如強化扶養義務人順序:根據相關法律規定,直系血親卑親屬(子女等)和配偶是家庭照顧者第1順位人,媳婦、女婿等在第6順位,如果前面順位人存在,就不該將責任加諸於後面順位人;此外縱使結婚、出嫁、出國,子女對父母的扶養義務不變,也不容推諉予子媳、女婿承擔;另經濟也是家庭照顧議題重要討論與壓力來源,事實上應以「被照顧者」資產來滿足長照花費缺口,不足才以「照顧者」資產來負擔,故在高齡社會中,長輩經濟與資產活化議題同樣需要更多關注、研究與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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