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世眺望】蘇格蘭教會的正反合

宋訡瑄 (英國愛丁堡大學教會歷史博士生)

1840年代,蘇格蘭宗教體制分成了1847年成立的聯合長老教會、1843年從國教教會分裂出來的蘇格蘭自由教會、蘇格蘭國教教會,若細看就會發現三者都實行長老教會制度、崇拜儀式雷同、每年在5月同樣選在愛丁堡召開總會,唯一差別就是如何詮釋政教關係,據1851年宗教普查,這三個教會信徒占蘇格蘭總人口83%。

聯合長老教會堅守「自願主義」(voluntarism),主張所有教會不分宗派都不應受到國家政治勢力干預,也不應受到政治勢力特別包庇,在經濟上既不支援國家策略,也不接受政府餽贈,所有人在出於自願意志之下選擇其宗派教會,教會出於自願不受政府束縛處理會眾靈性牧養事務。

值得一提的是,雖然強調自願選擇宗教,但這跟現代所理解對於所有宗教互相尊重、寬容的概念完全不同。19世紀所談的自願主義必須建立在以基督新教為前提之下,舉凡天主教、猶太教、印度教、伊斯蘭教等,都是必須被教化、使其改宗的對象。

1874年領主法案廢除,然而自從諾克斯在蘇格蘭推動宗教改革,基督新教被視為國家認可的宗教,內部卻是紛爭不斷,而天主教、猶太教也未消失殆盡,開始有部分人士思考教會分歧的意義。特別是19世紀各宗派都積極投入海外宣教,同時教會也必須回應國內因工業革命產生的劇烈貧富差距現狀,1895年聯合長老教會與蘇格蘭自由教會開始討論整併事宜,在1900年整併成為聯合自由教會(The United Free Church)。

蘇格蘭國教教會雖然在1843年大分裂元氣大傷,但在經歷禮儀、講道及性靈革新,蘇格蘭國教教會同樣參與在海外宣教、國內社會救助,數十年後再度恢復活力與權威。

人類在工業、科技、經濟不斷發展進步,20世紀開始沒多久,這股各國競相向外拓展的力量促使第一次世界大戰爆發。1916年蘇格蘭國教教會因應世界大戰設立戰爭委員會,專門處理與戰爭相關靈性、道德、社會議題。1919年,該委員會轉型成為教會與國家委員會,希望在戰後重建以基督信仰為根柢的國家共同體。1920年開始商談教會整併草案,1929年聯合自由教會與蘇格蘭國教教會合併,成為今日的蘇格蘭教會(CoS)。

每次分裂、合併過程,仍有不同信念、不同堅持的人留在原宗派,回顧過去,宗教分裂造成人民活在衝突撕裂中,但也可能因此讓現代蘇格蘭教會對於差異,能有更多包容與理解。

廣告/美好腳蹤368認購

我有話要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