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人如己的教導

林朝成

電影《我不是藥神》於2018年金馬獎頒獎典禮獲得最佳男主角、新導演和最佳原著劇本獎,這部片改編自真實故事,講述一名印度神油店老闆走私仿冒藥的經過。

片中印度神油店的老闆程勇,原先是為了賺錢,才走私藥,因為原廠藥品一瓶要價人民幣4萬元,印度藥廠的仿冒藥品,藥效相同,卻只要500元人民幣。由於便宜,許多人都向程勇買藥。有位牧師本身是血癌患者,他的教會信徒中也有血癌患者,他們都向程勇買藥。程勇因需要會講英語的人幫他和印度廠商溝通,就請牧師當助理,原先牧師拒絕,因為走私藥品是犯法的行為,他身為牧師不能做。

但程勇分析給他聽,他每天為自己和信徒祈禱,但還是需要藥才能治病,光靠祈禱也不能治病,進口走私藥是減輕大家的負擔,這是做功德,不是做壞事,眾人都需要靠藥治病,他這麼做也是救了大家的命。牧師考慮之後,為了救更多人的命,決定幫助程勇進口走私藥。

牧師幫忙進口走私藥,在信仰上確實值得探討,因為這是犯法的事。牧師可以做犯法的事嗎?但牧師的出發點是要救人,走私藥能讓更多病患吃得起,讓他們的病得到改善,這是出於愛心,為的是幫助更多患者。但這兩者互相矛盾、衝突,基督徒面臨這種情況要如何取捨?我認為這就是情況倫理所探討的情境。

耶穌在馬可福音12章28~32節說,誡命中最重要的第一條是要「盡心、盡性、盡意、盡力愛主──你的上帝」;第二條是「愛人如己」。耶穌告訴我們,愛上帝和愛人,是最重要的誡命。所以我認為劇中牧師為了救血癌病患,幫助販賣走私藥是對的。他是出於愛人如己,這是主耶穌的教導。

劇情發展到最後,程勇還是被捕,並遭判刑入獄。入獄前,監獄前的馬路兩旁擠滿人群,都是病患和家屬,為了送他一程及表達感謝。這件事驚動政府高層,開始關注天價的進口藥物,並檢討藥物的法令,降低進口藥品關稅,實施醫保給付,大大減輕了病患的負擔。這也證明整個事件的過程,是政府法令的錯誤,造成人民的痛苦。程勇和牧師雖知法犯法,但因他們出於愛心,勇於挑戰法律,最終打破惡法,拯救了千千萬萬的病患。 (作者為基督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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