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人接石頭吧!

姚孟昌

約翰福音8章記載了一個基督徒熟知的故事。文士和法利賽人帶著一個行淫時被抓的婦人來見耶穌,想要試探耶穌會不會定這位婦人的罪。哪知耶穌反問眾人:「你們中間誰是沒有罪的,誰就可以先拿石頭打她。 」

很多年後,在一個城市廣場上,市民圍觀一位跪在地上被控行淫的婦人,一人正氣凜然地問說:「各位正直守法的公民,我們該如何對待這個寡廉鮮恥,敗壞社會道德與國家法律的人? 」眾人大喊:「有罪,有罪!該罰,該罰!」

忽有一人問:「豈未曾聽耶穌說誰是沒有罪的,誰就可以先拿石頭打她? 」這時幾個人大喊回應:「我們可沒犯過姦淫,我們從未對不起自己的配偶,所以我們可以對這罪人丟石頭!來,打死他!」於是,第一顆石頭從人群中丟了出來。眼看石頭就要砸到罪人頭上,一個身影閃出,擋在罪人前面,伸出右手接過石頭。第二顆石頭又丟了出來,那人再用左手接住。此時第三顆、第四顆、第五顆又分別從不同方位丟出,又有幾個人站出來,一起幫忙接石頭。

丟石頭的人們大罵:「你們竟然維護這罪人? 」接石頭的人說:「如果耶穌都能為我們的罪而死,讓承認自己有罪的人得到重生機會。那麼,我們又怎能自以為義,不給這位罪人有悔改的機會?因為你們定意要丟石頭,所以我們只好出來接石頭。」

我用這個故事告訴學生,罪人必須面對法律制裁與他人憤怒,只是他仍有權獲得正當法律程序的保障。若有執法者或旁人假正義之名意圖羞辱罪人,或濫權亂法、動用私刑,就必須有人為被告辯護。也要在法官面前,根據法理人情為被告求情。法律人明白被罪行傷害的社會,是無法藉著應報重獲正義。被害者的傷痛,也無法單單因加害者受刑就可得著醫治。因此律師常常要幫被告接石頭,甚至是陪者被告挨石頭。好律師的手很粗糙,他們的身體心靈常帶著傷痕。與其說是職業災害,毋寧說是他們的光榮所在。法律人因為知道人性軟弱、命運無情與法律的有限,他們憎恨罪惡,卻又時時需要憐憫罪人。

教會裡也有不少向人丟石頭的基督徒。其實,世上最有資格丟石頭的人是耶穌,可是耶穌沒有丟出石頭,卻是用祂的釘痕手,接過我們丟向別人的石頭。基督徒理應傚法耶穌,懷抱憐憫地實踐公義,並用慈愛來化解冤仇,甚至付上代價。

讓我們一起,作個為別人接石頭的基督徒吧! (作者為浸信會懷恩堂會友)

廣告/美好腳蹤368認購

我有話要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