惜食與惜福

陳義凱

閱完3531期11版〈感恩惜食運動〉令人動容。想起兒時爺爺從鄉間來小住,我和弟弟妹妹不慎從口中將糖果掉到地上,爺爺立刻拾起,用茶水沖洗再給我們食用;這行為在現今教育下,可是不被允許的。爺爺從市場買發糕分給子孫,從來就是每人半個,吃飯時,不能剩飯粒或掉顆飯粒,經常惦念農夫種稻粒粒皆辛苦。

縱觀今日,在餐廳招待至親好友來訪,一定要賓主盡歡,酒足飯飽不醉不歸,才算誠意十足,這種觀念已成為台灣普遍的陋習。還有超商與大賣場的食物,雖然到期其實還能食用,卻一律下架。依照環保署統計,每年廚餘上百噸數量驚人,若浪費無度,長年下去將禍延子孫。

台灣早期物資缺乏,經過全民努力,刻苦勤儉,才有今日的豐衣足食。觀看鄰國日本,已立法通過准許過期食物仍可食用,罐頭食品在指定商區特賣店折價銷售,前往購買的消費者非常踴躍。紐約有間餐廳老闆,他是曾參加過越戰的退伍士官,昔日在越南看到因戰爭而家庭破碎、在街頭流浪的孤兒,三餐不繼,面瘦肌黃骨瘦如柴,甚至老弱婦孺無依無靠,情景淒涼。這位老闆發揮人飢己飢的精神,每天將餐廳剩食供給流浪街友,讓人間充滿無限溫暖。因此建議政府,為了後代子孫著想,應帶頭響應感恩「惜食人運動」,否則後果不堪設想。

箴言3章27節:「你手若有行善的力量,不可推辭,就當向那應得的人施行。」腓立比書4章12節:「我知道怎樣處卑賤,也知道怎樣處豐富;或飽足,或飢餓;或有餘,或缺乏,隨事隨在,我都得了祕訣。」 (作者為台北衛理堂會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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