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源政策 借鏡德國經驗

【林家鴻高雄報導】就在台灣為能源發展爭論不休時,德國或歐盟的能源政策說帖常成為重要參考依據,南之洛馱思論壇6月7日邀請德國敏斯特大學法學博士陳信安,根據自己留德經驗及研讀相關資料的成果,分享德國能源發展現況。他表示,台德在能源政策的落實上,也許不盡相同,但其思維模式值得借鏡。

陳信安提到,德國總理梅克爾所屬的政黨2010年原欲延長17座核電廠的運轉年限至2036年,但隔年受日本311核災影響,擁核立場轉向,梅克爾在8成國會議員一致贊同加速「能源轉換政策」的推動後,決定逐步廢核、發展再生能源,將原有核廠年限縮短至2020年,每座核廠何時除役皆立法明訂。

陳信安指出,相較於台灣人以保障後代福祉為反核的重要論述之一,政府卻無視,反觀德國已將此列入推動能源轉換政策的理由,「強調凡使用核電的世代,須對核廢處理與最終處置負全責。」並在科技以及經濟條件許可下,選擇他種能源供應模式。公民社會高度發展的德國,甚至將推動能源轉換政策,可擴大民眾參與,增進、確保德國民主的機會,細部政策的推行計畫應和當地民眾共同決定,而非以與民對抗的方式為之。 

此外,不同於我國電力公司為獨佔市場的國營企業,反核人士常遭政府以調漲電價恐嚇,德人有權不受制約。1996年德國配合歐盟政策,基於「消費者與電力公司應處於平等地位」,推動電業自由化,民眾從此可依喜好自由選擇約900間配電業者及能源種類,至少300多種組合,市場的自由競爭使各電力業者為追求服務品質,達到能源使用效率提升及電價低廉穩定的良效,有利於人民追求再生能源。(攝影/林家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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