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業務輔助自殺 德國認違憲

探討死亡權與個人意志展現 憲法法院判決違反基本法 守護生命運動者憂自殺正常化

【曾菀妤編譯】德國聯邦憲法法院2月26日推翻了禁止業務輔助自殺的法律規定,允許身患絕症和重病的患者尋求專業幫助,結束生命,無需離開該國至他地求助。部分守護生命(pro-life)運動倡議者對德國法院推翻禁令的決定感到失望。

德國在2015年新增刑法第217條,規定任何人若提供他人協助自殺的專業服務,不論是否收受酬勞,都會受到懲罰。違反此法的專業人員可能面臨罰款,及最長3年有期徒刑。該條文旨在禁止專門支持想自殺病患的社團,卻同時也讓醫護人員開立終結性命藥物會遭起訴。德國二戰期間曾發生納粹醫生剝奪生命權事件,因此討論臨終醫療輔助,於該國有其歷史特殊性。

部分醫療人員與患者認為,刑法217侵犯了人民決定自己生活的憲法權利,並發起上訴。聯邦憲法法院院長安德烈亞斯‧沃斯庫萊(Andreas Vosskuhle)26日表示:「該條款與德國基本法不符,因此宣告無效。」聯邦憲法法院認為,死亡權也「包括享有生命的自由和依靠他人自願幫助的自由。」根據該判决,德國將再次允許醫療從業人員協助病重患者,透過組織性方式協助他們終結生命。

但該裁決並不受到所有人的歡迎。推動刑法217條修法的德國前衛生部長赫爾曼‧格羅(Hermann Gröhe)告訴記者,他相信這一決定將導致「自殺作為一種治療選擇的正常化」。極右翼政黨代表比阿特麗克斯‧馮‧斯托克(Beatrix von Storch)表示,這一決定將產生廣泛的後果,並造成「死亡崇拜」。

守護生命運動倡導者對德國法院推翻輔助自殺禁令的決定感到失望。反對醫療業務輔助重病者自殺的「非自殺關愛聯盟」(Care Not Killing)行政總裁戈登‧麥克唐納德(Gordon Macdonald)表示,德國法院的決定令人擔憂,因為歐洲法院和英國法院的裁定一貫,皆同意生命權不包括被殺害或協助殺害的權利。「該決定排除了正常的政治程序,置德國議會及其民意代表的發言權於一旁,同時有可能向所有人開放業務輔助自殺和安樂死。」

英國民間一直在推動將業務自殺合法化,但迄今為止,英國國會一直拒絕修法。目前,英國的皇家全科醫師學院和皇家內科醫師學院等官方機構繼續保持反對業務輔助自殺的立場。戈登·麥克唐納德說,在英國,國會、法官和官員每次審查《自殺法》和涉及安樂死的立法時,都得出相同的結論──輔助自殺和安樂死將使脆弱人群的生命處於危險之中,因為他們很容易遭受壓力,無論是現實的還是被認為過早地結束生命。「這就是為什麼國會議員一再拒絕修法的原因。」他希望德國議會能立即起草限制絕症、殘障人士和弱勢群體實行業務輔助自殺的法規。(資料來源:紐約時報、Christiantoda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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