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未經環評即開發樂生院 公民團體提訴訟告知

(相片提供/青年樂生聯盟)

【邱國榮整理報導】公民團體與樂生院院民在3月31日到行政院前,針對未經環評即開發施工的「國家漢生病醫療人權園區」,向行政院環保署提出環評公民訴訟的告知,呼籲有決策權的行政院通盤檢討此園區計畫,落實院民續住承諾、緩坡大平台方案,重建樂生院。

國際愛地芽協會台灣分會台灣蠻野心足生態協會台灣人權促進會OURs專業者都市改革組織等公民團體與樂生院民來到行政院前,由行政院交通環境資源處副處長吳政昌代表出面,接收公民訴訟告知書。被問及是否知道樂生未做環評卻偷施工,吳政昌並沒有正面回應,僅表示公民團體所訴求的資料大致了解。

台灣蠻野心足生態協會專職律師蔡雅瀅作為公民訴訟告知的委任律師;她表示該園區計畫必須依法規《開發行為應實施環境影響評估細目及範圍認定標準》第23、24條,辦理環境影響評估,因此就開發單位的違法行為,向行政院提出公民訴訟告知;若環保署和相關行政機關繼續無作為,未來將提起公民訴訟。蔡雅瀅盼閣揆蘇貞昌修補在他第一任院長時未能好好保存樂生而留下的傷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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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含台北中會聖望教會會友在內的樂生院民及與會團體指出,既然人權園區是計畫的名稱,就應該納入院民和公民團體的實質參與,以達成公共工程、文資保存、人權價值等三贏局面。

關於樂生園區整體發展計畫書,內容明確寫到應做環評;樂生療養院院方於今年2月底的舉行「樂生園區整體發展計畫執行進度檢討會議」中說明,環境影響評估說明書及水土保持計畫書預計在今年6月10日繳交。公民團體指出,政府未做環評卻施工,2018年7月已完成懸空陸橋橋體,另至今流標達4次的入口意象景觀工程也屬違法範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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