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家鴻綜合報導】勵馨基金會歷經10年請願,呼籲政府正視女孩人權,效法聯合國將10月11日訂定「台灣女孩日」,認同「少女人權為普世價值」理念,行政院終於在今年宣布通過,讓台灣在女權倡議上正式與國際接軌,勵馨期盼政府未來能更重視女孩的人格權、健康權和人身安全權等權利的保障,建構更平等、自主、友善女孩的環境。
勵馨台南分事務所為響應首屆台灣女孩日,10月9日台灣女孩日即與台南女中師生合辦「我的身體我做主──談性說愛,約會暴力防治」專講活動,讓正值青春期的女孩了解兩性的健康互動與自我保護,並重新認識自己,看見身為女孩獨特的內在力量展現。
師生還透過義賣愛馨花布、蝴蝶手勢等宣傳和互動方式,學習倡議減少性別刻板印象,認識女孩在社會上面臨的問題,保障台灣女孩權益等,女學生猶如破繭而出的蝴蝶,翩翩起舞,展現女孩自身能量。
內政部統計去年共69,543位女性家暴被害人,未滿18歲者有12,430位,佔17.87%。勵馨長期陪伴遭受性暴力與性別暴力的婦女與少女,深感政府投入資源不足,影響受暴婦女與少女的復原與成長,不僅使她們不斷進入受傷循環中,社會也需付出更高成本。
勵馨也認為,女孩需要透過更多內在與外在的培力與充權,破除父權主義,才能讓社會大眾對於女孩權益有更多尊重。為迎接第1屆台灣女孩日,11日全台各地舉辦各項活動響應,強調「女孩就是要活得精采」,讓更多民眾認識女孩日之餘,也重視女孩在成長過程的各項人權。
而第1屆「亞洲女孩人權獎」的舉辦,更具指標性意義,勵馨從台灣、印度、越南、尼泊爾、菲律賓、巴基斯坦等亞洲國家近百位女孩中選出蒙古的施仁寶婕為得獎者。施仁寶婕曾是家暴受害者,16歲時當上媽媽,接受過社福機構扶助後發現,那些和她處境類似的少女,其實可透過許多方式獲得幫助。「人生而不平等,但是藉由這些受苦的例子,可以啟發更多的人。」頒獎人李欣欣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