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高中台語教學的隱憂

◎Koeh Iàn-lîm

國家教育研究院於3月18日證實將於2022年把國家語言列為國、高中的部定課程,而所謂的國家語言包括台語、客語、原住民族語和馬祖地區的閩東語。國教院副院長顏慶祥表示,國高中本土語言的部分,國教院則已啟動課綱修訂程序,目前初步規劃國中不限年段每週必修1節,高中則是高一必修2學分,高二、高三依需求開設選修課。

身為在國小任教本土語的老師,見到這則報導感到振奮,也想針對上述政策,提出一些看法。按照國教院規劃,國中不限年段每週必修1節,所謂的不限年段是指國一到國三的每週都必修1節嗎?還是國中三個年級混齡上課呢?再者,高中則是高一必修2學分;高二、高三依需求開設選修課。這樣的話,高二和高三是否可能就不開課呢?如果不開課的話,還算是部定課程嗎?是否牴觸《國家語言發展法》?

國家語言的師資來源也是值得探討的問題。根據3月6日的行政院公報所發布的《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台語師資培育資格及聘用辦法草案》,第2條第1款師資來源合計3種:

(甲)取得本土語文台語文專長教師證書之合格教師。
(乙)前目以外,參加台語能力認證,取得中高級以上能力證明之合格教師。
(丙)參加台語能力認證,取得中高級以上能力證明,並經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所舉辦之教學支援工作人員認證,取得合格證書之台語文教學支援工作人員。

除了甲是正統師資培訓管道以外,乙和丙只能視為暫時狀態下的非常態教學師資來源,這會衍生一些弊病。以乙來看,我們不妨換位思考,如果國高中非英語科之現職教師,於通過全民英檢中高級後,也能成為英語師資,教授英語科,那這樣的師資來源,教育部、家長和學生可以接受嗎?不能接受的主因,當然是中等學校師資分科培育之所以有其必要性,各專業科目的教授,不能只具備通過認證考試來代替正統的師培系統。筆者不禁要問,為何教育部中學台語的師資培訓要破壞中等學校師培分科培育的宗旨呢?

至於丙,原是教育部規劃國小台語師資的替代儲訓人力,教育部想要用乙來取代丙,沒想到有乙資格的老師未必有意願教台語,造成目前丙來源的非常態教學師資成為常態。

筆者期許教育部中學台語師資培訓以甲為努力目標,千萬不要因小失大,破壞現行中等學校師培分科培育的宗旨。乙則採以適當的「落日條款」--通過台語認證後,可暫時具有台語課的任教資格,但要在落日條款的期限內,經由學士後學分班等正式管道完成訓練,保障學生的國家語言受教權。 (作者為新竹中會山腳教會執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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