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責與使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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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蘭慈慧

詩篇101篇6節:「我眼要看國中的誠實人,叫他們與我同住;行為完全的,他要伺候我。」

好的君王秉著公義治理國家,謹守職責與上帝承諾使命的立約。主所呼召的僕人何嘗不是這樣嗎?更應當盡忠職責,不沾惡、不涉惡事去完成主所託付的使命,為義犧牲在所不惜。

「忠」與「義」是身為一個基督徒最高尚的信仰品德。忠──是正直盡心盡力做事,義──是公正做應該做合宜的事。路加福音16章10節:「人在最小的事上忠心,在大事上也忠心;在最小的事上不義,在大事上也不義。」

在你心中如何看待世上的小事與大事呢?每件事的價值觀,因各人的理念而有所不同,付出的努力與精神都是為了做一件有意義的大事。套一句現代人所說的話,真的是贏在起跑點嗎?又有多少人能夠立定自己初衷的標竿直奔呢?誘惑吸引人的「名聲地位」「權勢」「財富」漸漸提升,是最容易把與主所立定誓約的初衷失落了。

凡是上帝忠心的僕人,其職責的準則是被揀選蒙召要堅定不移,在最小的事上必須忠心,才能成就主所託付的大事,否則在小的事上不義也會在大的事上不義。

主的使命不是贏在起跑點,而是贏在最後的終點。世上的權力與貪財會使人的內心腐化,在上帝的眼中重用行為完全的誠實人,並與這樣的忠僕同在來事奉主,莫忘初衷的召命,你是一個怎樣的上帝僕人呢? (作者為台灣基督長老教會總會平安基金會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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