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論】做基督徒應當做的事

1987年7月15日零時起,台灣終於解除長達38年的《台灣省戒嚴令》,該戒嚴令自1949年5月19日頒布,次日開始行使,嚴格限制人民的集會、結社、言論、出版等權利,不僅有黨禁、報禁、海禁,更常有人會突然「失蹤」,成為冤獄甚至枉死的政治受難者。這段漫長的歲月日後被稱為白色恐怖時期。

1981年7月2日,在美國擔任卡內基梅隆大學統計系助理教授的陳文成,僅因捐款給《美麗島雜誌》,在返台探親時就遭到情治人員拘捕,隔日陳屍台灣大學校園。那段時間對人們心靈的禁錮影響十分巨大,許多經歷過高壓統治的台灣人,至今仍對政治充滿恐懼與逃避。不明究理的人,因為看不見這些悲劇,可能還認為當時的社會風氣「單純而美好」。

馬太福音25章31~40節提到,在人子作王時,祂要坐在榮耀的寶座上,地上萬民都要聚集在祂面前。王對其中的義人說:「蒙我父親賜福的人哪,你們來吧!來承受從創世以來就為你們預備的國度。因為我餓了,你們給我吃,渴了,你們給我喝;我流落異鄉,你們收留我;我赤身露體,你們給我穿;我害病,你們照顧我;我坐牢,你們來探望我。」

如今想來,這些都不是容易做到的事。試想,在戒嚴時代,有多少人膽敢出面探望關在監牢中的政治犯?當路旁的街友挨餓口渴時、移工出外人孤獨徬徨時、窮困家庭生活無以為繼時、瘟疫疾病蔓延時、白色恐怖冤獄執行時,又有多少基督徒清楚認識到提供患難中的幫助,就是在傳揚上帝國的福音?
文字做為一個傳揚福音的工具,就是要透過刻骨銘心的紀錄,傳達彼此相愛相扶持的信仰精神與行動。文字事工的核心理念,主要可以呈現在三個方面,包括關懷社會弱勢、記錄生命見證、提醒眾信徒當做該做的事。

有一位重度腦性麻痺患者黃士峰,十幾年來在台南郵局前擺攤販售公益彩券維生,不僅如此,他還克服肢體行動的不便,積極向經過的路人發送《耕心》週刊。他曾做過一個激勵人心的見證,說他每日最主要的工作,就是發送《耕心》,販售公益彩券只是他的副業。這對於每一個基督徒來說,都是很重要的提醒。在汲汲營營為賺錢勞心打拚的生活中,我們是否也像黃士峰一樣,將傳揚上帝國福音視為最看重的事?我們是否曾關注過任何一個患難中的受造肢體?願這些故事都能夠成為我們的提醒。並謹記耶穌所說:「我鄭重地告訴你們,既然你們為我的跟從者中最微小的一人做,就是為我做! 」

廣告/美好腳蹤368認購

我有話要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