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倍券是行銷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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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亞克羅斯

不論是過去的消費券,還是現今的振興三倍券,都有不少人指出:「為何不發現金?現金對人民來說不是最方便的模式了嗎?」確實現金對一般民眾最為方便,但是如果考量到商業的行銷手段,或許就不一定了。

如果經歷過消費券時代,應該看過不少行銷手段,意圖將整整3600元的消費券全數收走,再給消費者額外「有條件」的3600元禮券當作回饋,例如「買3600再送3600!」之類的廣告詞不算少見。而現在的振興三倍券,如果走在商家密集的街上,也能看到不少類似的行銷手段,像是:「持振興三倍券消費滿1000再送100元消費抵用券!」

除了這些行銷手段,這兩種券都有相同的特性,就是有使用期限。不但是希望短期內能看到經濟活絡,也利用了人類奇妙的心理。人類對於「失去」的苦楚及持續時間,皆遠大於獲得的喜悅,萬一領來的消費券或振興三倍券過期不能使用,豈不是令人非常難過嗎?更何況振興三倍券還得先花錢購買,那種害怕失去並潛藏的消費壓力更不可同日而語。

很清楚地,上述兩種狀況,都不是以現金發放能夠達到的,站在商家的立場,這確確實實是一個新的行銷機會,不需要特殊節日,就可推出消費活動來刺激買氣。雖然對於普羅大眾而言,拿到現金可以任意支配,不論什麼時間使用都不受限制是最方便的,但這恐怕就不是政府最一開始設定的目標:刺激經濟活動。

雖然經濟成效如何,也只能等到最後的統計結果出爐才能知道,不過是否對於企業行銷有幫助,倒是顯而易見。 (作者為長老教會青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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