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宜瑩台北報導】從2021年1月1日起,台灣基督長老教會牧者服務年資將延長至屆滿30年(原規定為任職滿25年)才能申請退休,即現任本宗牧師、傳道師服務已滿25年者但年齡未滿60歲者,今年可以規劃向所屬中會/族群區會提出退休申請,過了今年底(2020年12月31日)才提出申請者,就須依新規定「任職滿30年」才能申請退休。

傳福會執行長林恩增長老表示,2017年經第62屆總會通常議會通過修改《行政法》第116條第4項、《牧師、傳道師在職暨退休福利條例》第13條,將原本牧師、傳道師服務年限從須滿25年,延長至「30年以上」或「年滿60歲且任職逾25年」者,得自請退休;自2021年起實施。

林恩增解釋,「服務年資」是自牧者被核准的退休日期起算而得的實際服務年數,而可申請退休的年數又會因為提出申請退休的日期有所不同。若年齡未滿60歲的牧者已服務滿25年,卻未在2020年12月31日前提出退休申請、而在2021年1月1日後才提出退休申請的話,就必須依照新規定服務滿30年才能申請退休;如果延後提出退休申請,就須依提出申請時的規定辦理。此訊息務必請本宗牧師、傳道師確實了解,傳福會已於總會網站溫馨叮嚀且加強宣導,祈請牧者多多關心自身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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