籲樂生重建 公民團體赴監察院陳情

(相片提供/青年樂生聯盟)

【邱國榮綜合報導】樂生療養院民、青年樂生聯盟國際愛地芽協會台灣分會台灣蠻野心足生態協會台灣人權促進會、樂生義務律師團等公民團體,8月25日於監察院前呼籲國家人權委員會能夠出面監督行政機關,使樂生完整重建、落實台灣人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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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蠻野心足生態協會專職律師兼樂生義務律師蔡雅瀅點出,監察院今年8月1日成立國家人權委員會,是社會期待台灣人權向前進,然而依照《監察院國家人權委員會組織法》第2條,人權委員會應發揮職權,平反過去樂生受歧視的歷史,並真正發揮人權保障機能、盡力還原過去樂生院原貌。她指出,原本入口以Y字型分隔帶菌者與無菌者,這對院民具特殊意義;而恢復緩坡大平台舊貌及菩提樹叢、杜鵑花植栽等歷史重建,是保障當代與未來世代的人權與公衛教育,也將是樂生保留運動能否迎來圓滿結局的關鍵。

樂生保留自救會榮譽會長李添培表示,樂生院民抗爭16年,人權是要自己挺身付出才會到來。他說,現在衛福部執意蓋懸空陸橋,是不便於身障者使用的設施。而8月19日,樂生療養院長施玲娜在「樂生園區整體發展計劃執行行進度檢討會議」中談到,為了配合修復工程,很可能會遷移居住在續住區的院民;對此,現任樂生保留自救會會長藍彩雲回憶起當年遭數百警力強制搬離,仍驚心膽跳;她說,絕對不再搬遷,希望當年承諾不搬遷與樂生重建的行政院長蘇貞昌仍遵守當年承諾。

(相片提供/青年樂生聯盟)

2007年,時任行政院長的蘇貞昌承諾將重建樂生,包括納骨塔、中山堂與許多女性院民所居住的貞德舍等具重要意義的10棟院舍。青年樂生聯盟指出,樂生療養院院方未與院民事前討論,這幾棟院舍即將異地重建,無視仍有樂生院民居住於此的事實,而且異地重建亦脫離了樂生療養院的隔離歷史脈絡。

台灣人權促進會居住權專員余宜家表示,依照《行政程序法》和《政府資訊公開法》,樂生重建排除樂生院民參與,絕非權宜之計,更無視院民多年苦心;此外,更該依照7月14日、由衛福部長陳時中主持的會議結論,研擬、評估院民續住與修繕並行的可能性。

今年7月,台北高等行政法院裁定「樂生懸空陸橋入口工程」停工,雖然樂生保留運動暫時告捷,但是該假處分僅為法院裁定「暫時狀態處分」,至於「樂生園區重建未行環境影響評估即施工」的訴訟,仍須等待12月1日訴訟開庭。另外,監察委員兼現任國家人權委員王幼玲已針對樂生院區照護議題,於今年2月開展調查,報告將在近日公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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