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稅改革是台灣走向民主最後的一塊拼圖

AndreyPopov
◎李商

幾個月來,不只台灣有陳抗,泰國各地幾乎每日皆有抗議活動,少則百人多至萬人。筆者將這兩件事做個比較。

兩者相同處:首先、兩者相同沒有任何暴力的行為、也主張所有的抗爭都用和平的方式進行;第二,泰國方面沒有所謂的學運領袖,是由不同團體和學校自主串連而成。而台灣方面由年輕人組成為主,還有其他民間團體及稅災戶,自動自發集結成行;第三,兩者同樣沒有代表任何政黨、也不願被任何政黨收編或收割。

兩者相異處:泰國的抗爭有三個主軸,分別是國家、宗教、國王,然而沒有包括「人民」。對泰國來說,人民的概念顯然還需要整個社會的努力,才能真正得到掌權者的重視。人們也才能漸漸學會,什麼是真正的民主、人權、自由。

為什麼說泰國社會還需要「再學習」?顯然泰國的人民被教育成順民,不知自己的權利,只知道服從是美德。但透過全球網路的交流,年輕人有自己的想法和理想,所以對政府提出訴求,包括:解散國會、終止騷擾異議人士、修正軍方制定的憲法等。

民主化的過程不會從天上掉下來,都是人民爭取來的。如當初讓台灣民主化野百合學運四大訴求:解散國民大會、廢除臨時條款、召開國是會議以及政經改革時間表。但台灣的解嚴還未徹底,誠如前台灣大學法律系教授陳志龍說的:「我們必須第二次解嚴,把第一次解嚴沒有清乾淨的癌細胞除掉,否則這些遺毒漸漸地又吞吃正常的細胞,台灣目前就有這種吞吃現象,所以我們常看到政府的稅暴力霸凌人民!」

台灣民團這次的抗爭也有三個主軸:一、廢除稅務獎勵金及執行獎金;二、嚴懲違法官員、追討不法獎金;三、平反冤錯假案、拒絕國家暴力,真正地達到以人權立國。

台灣民團的抗爭並非無的放矢,只因侵犯人權的十之八九是政府無良官員。台灣稅制長久以來停留在戒嚴時期,自解嚴以來,一直使用法稅坑殺人民,尤其利用近萬條的解釋函令來逃避上層法律。即使在司法院大法官794則解釋中,與稅有關的釋憲案計有131則,其中有56則法律及解釋函令被宣告違憲。解釋函令被稱為霸王條款,經常被稅捐機關拿雞毛當令箭,濫權課稅,視法律為糞土!很多學者專家認為「太極門假案」又稱「法稅二二八」是集所有錯誤於一案的典型範例。

近日爆發被少數違法官員,用假稅單違法強行拍賣土地,箇中原因竟是為了績效、為了獎金?筆者認為,號稱民主法治的台灣,怎能容許現今政府機關沿用戒嚴時期的獎金制度?筆者贊同陳志龍教授所說,台灣必須第二次解嚴,把第一次解嚴沒有清除乾淨的癌細胞除掉,也就是廢除腐蝕人心的稅務獎勵金與執行獎金。

無論對台灣或泰國,這些民眾運動是走向民主最後的一塊拼圖,握有權力者必須正視民意的訴求,革除解嚴未盡善的瑕疵,做出具體的改變與實現,國家之幸!人民之幸! (作者為慕道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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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意見

  1. 提出改革是因為看見制度的缺失,執政者應該打開心胸,拋棄成見廣納雅言,千萬不要執迷不悟,置國家人民於萬劫不復。

  2. 台灣的公民教育,其實也只在灌輸人民有何義務,也是要把人民「順民化」,而非啟蒙人民的人權觀念。這些都是當權者為達成權力世襲所愛用的愚民手段。

  3. 非常贊同作者的評論,獎金制度泯滅人性,會讓官員仗著權勢,假行政的口號中飽私囊,升官發財,再不廢除,國庫都要通私庫了!

我有話要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