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服罪性的驕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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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富如‧卡拉依樣 

古往今來有關「罪」這個棘手又難解的議題,讓人「頭殼抱著燒」。然而耶穌基督的福音,首要的就是解決人類罪的難題。倘若評論個人過去的行為,人們很容易依外在的舉止來辨別、誤用,以致於羅織罪名,入人於罪(sin)的情事不斷發生。舉凡偷竊、殺害、毀壞具體的一般刑事案件,就是常人所認知罪(crime)的定義,不過掀開華麗的外衣後,再經過透視、衡量五臟內腑裡齷齪、骯髒的一面,那麼就會像照妖鏡破除幻術,讓罪過無所遁形於天地之間。這種罪過就是「德之不修」與「學之不講」也可以視為「善之缺乏」。因此,不啻人類本性裡包藏著墮落和敗壞的本質,罪還嚴峻地嵌入到每個人的心靈深處。

不過,人類必須承認,罪是一種暗黑權勢,更是宰制我們「命運的青紅燈」,並非我們軟弱的個人所能抗拒或逃脫。所以,神學家貝爾考韋爾(G. C. Berkouwer)從基督啟示的角度來看,才會認定罪是一個無解的謎。再說,罪仍然是一種存在的狀態,長久竊占人類身體的部分空間;因此,保羅‧田力克(Paul Tillich)才以存在主義的視角,生動的詮釋原罪的概念。甚至政治學家漢娜‧鄂蘭(Hannah Arendt)從良知良能的良心問題解釋邪惡的平庸性。然而,為何人心是險惡的?「我是在罪孽裡生的,在我母親懷胎的時候就有了罪。」詩篇51篇5節這句當頭棒喝的話,正說明了原罪這個難以理解的理由。

誠如經上羅馬書3章23節所載:「因為世人都犯了罪,虧欠了上帝的榮耀。」舉其犖犖大者,就有亞當及夏娃的偷嚐禁果;該隱殺亞伯的人倫悲劇;雅各瞞父竊取長子的名分及大衛王貪色殺戮等罪孽深重的惡例,可說不勝枚舉。中國宋朝佛印禪師以一首詩偈中的一句話『八風吹不動』來譏諷、打臉東坡居士的傲性。八風指著是『稱、譏、毀、譽、利、衰、苦、樂』等八種試探,坦白地說,這是某種登峰造極的哲學意境。想當然耳,這也是另類震撼「罪性」苛責的語氣。

上帝責備約書亞說:「把你腳上的鞋子脫下來,因為你所站的地方是神聖的。」當約書亞繫緊鞋帶預備攻入灘頭堡之時,上帝卻阻擋他的去路,要他解開鞋帶,脫下鞋子。上帝為什麼要這麼做呢,因為約書亞犯了極大的過錯,擁抱屬靈驕傲的自負,奔跑在上帝的前頭,又甩鍋上帝的期待。「故此,我所願意的善,我反不做;我所不願意的惡,我倒去做。若我去做所不願意做的,就不是我做的,乃是住在我裡頭的罪做的。」(羅馬書7章19~20節)這段經文足以表明原罪惡貫滿盈、深藏不露的黯沉底蘊。

聖經對罪的理解態度與人類無法射中目標或違逆上帝的旨意密切相關。但是上帝的慈愛已然為我們預備耶穌基督的救恩,且在十字架寶血的救贖大能之下,釋放了我們的罪。所以我們做了上帝堅定的信徒後,就享有成聖的果子,那麼我們最後的結局就是擁有「永生」這塊招牌。試問,聰明的你,是要倚靠自己的勢力、才能仰或是與上帝攜手相伴,步入天路歷程呢?答案在你心中盤算,自己勇敢地揭曉吧! (作者為長老教會會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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