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源頭控管酒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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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宗玄

12月1日凌晨,台南市發生一起酒駕案件,一名21歲鐘姓護理師騎機車下班時,遭一位20歲酒後駕駛轎車的溫姓男工人攔腰撞上。鐘女送往醫院急救時昏迷指數僅3,生命垂危。而上個月11月6日,28歲的台灣留學生曾女在首爾遭酒駕闖紅燈撞死。依據韓國媒體公布的監視器畫面。肇事的車輛以高速行駛,且無剎車跡象。曾女發現時已閃避不及,釀成憾事。到底,該用什麼角度來看待酒駕這件事情呢?除了加重罰則以外,要怎麼喚醒人們的重視呢?

首先,酒駕來自於心存僥倖,使得危機一發不可收拾。然而,最不應該的事情是:本來可以使用計程車,或是親友代駕的方式回家,卻硬要上路,這是致命的犯罪!如果熟知這個心理狀態,或許應當更超前地部署。例如:有提供酒精類飲品的店家或是超商,必須確保飲酒顧客是在安全的狀態下回家,否則拒絕提供!相關法規也應該從源頭控管,來遏止更多慘劇發生。

再者,加重罰則無法遏止酒駕者的心存僥倖,使得社會案件屢屢發生。雖然,新法規已經將酒駕罰則提高至最高開罰9至12萬。但,往往酒駕者依然故我、甚至有累犯的狀況。這個情況,在韓國似乎也可以發現。不過,在實際的宣判與執行上,遠遠不及法令的嚴峻。這使得許多人心存僥倖:「反正判得不重,不會怎樣。」

最後,生命教育和無法擔負的社會責任,才是真正需要被正視的。所以,只有讓酒駕者體認到這層重中之重,才能好好反省與懺悔。這是一個實質同理的方式。因為,也只有深刻體會因酒駕致傷的所有傷害和困境,才能不再心存僥倖,屢次犯錯,造成社會悲劇不斷上演。 (作者為新樓醫院物理治療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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