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錯我的名字Challenge 傳道人篇

Image by Bruno /Germany from Pixabay

◎盧啟明

所謂宣教師(Missionary),根據台灣基督長老教會的法規和慣例,是用來稱呼外籍神職人員,這是從1913年第二屆台灣大會開始用到現在2020年的詞彙,這也是當年受到日文影響(Senkyoushi)的痕跡。所以我們區分國外宣教師(派去國外的),和外籍宣教師(外國過來的)。

至於「傳教士」幾乎是中國教會史從清國末期以來用到當代的專用名詞了。台灣從1949年以降的華語教會亦若是,原本這也是中性的名詞。不過,大約在1990年代開始,受到後現代文化研究的影響,開始反省所謂「傳教士史觀」,這反映比較西方式、家長式的殖民霸權主義,跟「海外」類似(our mission over sea),而且大家也不喜歡「傳教」或「被傳教」,漸漸就有點成為中間偏負面的刻板印象。再加上開始有靈恩運動或敬拜讚美的潮流,於是漸漸有人改用「宣教士」,畢竟宣教(宣揚)比傳教(口傳)好聽,容易入耳。於是我們就會聽到河用仁宣教「士」、彭蒙惠宣教「士」等。換言之,就是擷取宣教師與傳教士,變成一個新詞,我們對於拼湊增減的詞彙,要注意其語境的變化歷程。

因此若是依長老教會的傳統,不需要隨波逐流,跟著人家改名,我們尊重某些教會傳統慣用和演變的方式,但不表示自己就要改變。而且「師」,除了歷史背景以外,還有三點必須注意。其一,「師」字代表專業領域,例如醫師、律師、會計師、教師、牧師。

其二是教牧職務有不同的意涵,過去我們有一群實務經驗豐富服事原住民的「宣道師」、神學院畢業受派的「傳道師」、神職人員的總稱「傳教師」,這些名稱都很像,但意義都不同,不能將「宣或傳」「教或道」「師或士」隨意排列組合,會指涉不清。

其三是有人問:「一字之差,很嚴重嗎?」日治(條約割讓)和日據(非法占據)代表史觀的不同;耶穌和巴耶穌根本是不同人。為什麼命名這麼重要?因為命名代表著詮釋權和主體性。創世記上帝創造天地,就是「出一張嘴」用命名來創造(上帝稱光為晝,稱暗為夜);亞當命名伊甸園的動植物,表示他有支配權。我們若要別人尊重,一定要先自己尊重名字。所以我們可以讀士師記,但「記」得別再「士」「師」不分了,不然真的會「輸輸去」。 (作者為台灣基督長老教會歷史檔案館主任)

廣告/聖經充滿我-經文填充本

我有話要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