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和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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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承欣

馬太福音5章13~14節:「你們是地上的鹽。鹽若失了味,怎能叫它再鹹呢?……你們是世上的光。城造在山上是不能隱藏的。」但,屬靈的鹽怎麼會失去鹹味?歌羅西書4章6節:「你們的言談要時常帶著溫和,好像用鹽調味……」在新國際版聖經(NIV)中,這段經文中的「溫和」翻譯成「恩典」(grace),顯然更貼近原意。因此可以說,鹽失去了味道是因為沒有了恩典,也就是沒有了主耶穌的同在。

人是器皿和燈芯,聖靈是油,基督耶穌是光,這些構成了一盞發光的燈。器皿不是光,只是承載油,點燃發光彰顯主的榮耀。因為主沒有離棄人類,願意讓信祂的人作祂的居所,承載祂的靈和基督的生命,讓人在基督徒身上看見神的榮耀,雖然本身不是光,但是因為有份於基督,所以基督徒也是光。沒有油,燈盞就發不了光,世人就看不到基督,看不到神的榮耀。

沒有油的燈芯就如人的義,雖可發光卻是短暫,徒然燒盡而已。光代表主的神性,人的光一如人的義,自義而已。基督徒需要內住的聖靈燃盡人性的軟弱和汙穢,讓主的光完全照耀。油需要時刻補充預備,十個童女的比喻就是最好的例證。

鹽,表徵恩典的甘味,詩篇34篇8節說:「你們要嘗嘗主恩的滋味,便知道祂是美善;投靠祂的人有福了!」恩典是來自於主,人講求的是代價,即使曾經施恩,也不是永遠足夠,也是有限,所以人作不了鹽。主的恩典無限,基督徒只是分享主的恩典,將不信的人帶到主的面前。不是光,就永遠作不了光,人有的只是黑暗,但是承載光之後,黑暗也會被照亮。

主基督耶穌是光,祂不用作光,祂的榮耀自然吸引預定的人,主也說在基督裡的基督徒是光,從沒說基督徒要作光。在基督裡的定義是,順服主的靈引導,或是任由主的靈使用我們的軀體,我們只是在基督裡享受恩典(永生)和榮耀而已。

作光作鹽就如同靠自己的努力守律法一樣,能成嗎?光是神的本性和上帝是愛同樣的道理,就如同神的本質:「我是那我是。」人憑自己意志不但做不出來,終究還會有疲累的一天,就如同人不可能完全守律法一般。好好享受神的恩典,不要再作光作鹽了,會累的。要感謝主,我們雖然無用,但是祂不輕看我們,讓我們承載神的光,讓我們用鹽調和生命,讓不信的人因為基督耶穌的光看見道路,因為鹽讓不信的人嘗到恩典的甘味。

(作者為基督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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