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照顧協議 減少長照悲歌

(攝影/邱國榮)

【邱國榮台北報導】法律扶助金會(法扶)於1月7日晚間舉辦「讓長照不再悲歌」座談,談照顧者壓力、國家長照資源盤點及家庭照顧協議。為滿足龐大的長照需求,並且減輕家庭照顧沈重的負擔,行政院長照2.0計畫於2017年1月1日上路,建立台灣社區整體照顧模式,然而施行至今,令人不勝唏噓的「長照悲歌」仍時有所聞,家庭照顧者關懷總會(家總)秘書長陳景寧表示,照顧者若沒有替代照顧的多元選擇權,加上超載照顧,照顧悲劇就會層出不窮;家總認為長照是國家責任為主、家庭分工次要,但在台灣還沒成為長照福利國家以前,家總與法扶合作設計出「家庭照顧協議」,可在家總網站下載,別讓照顧衝突毀了家庭的愛。

「長照涉及的是一家人決定,2017年左右開始發現,悲劇照顧因素多是因為家人沒有達成共識。」陳景寧說,家總是倡議型組織,強調長照不是家庭的分工而是國家的責任;從成本效益分析,國家負起長照責任是一對多的照顧,尤其可以控管照顧品質,因此效益絕對大於一對一的家人照顧;且家人照顧還連帶使社會損失了勞動力,所以目標是台灣成為「長照福利國家」,這是需要積極倡議的社會運動。

陳景寧以「許多家庭遇到家人住院、尋找看護工」為例,除了每日支付所費不貲以外,看護工技術良莠不齊,因此可能沒有減輕主要照顧者的負擔,使成本效益極低;但其實只要全民每月健保支出多負擔100元,國家就可以建立「醫院全責護理機制」,看護工由國家納管,大幅程度減輕家庭主要照顧者負擔。陳景寧點出,家庭照顧者運動反映長照的,「因為家庭照顧者會去衝撞,我的生活即是人權。」

關於在家總網站下載的「家庭照顧協議」,法扶新北分會專職律師周信宏表示,扶養義務人全體透過該協議對話照顧方式,如果協議再經地方調解委員會筆錄製作的話,即相當於法院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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