護權利 原住民族獵槍論壇發表共同聲明

(相片提供/Syat Nayuki)

【林宜瑩台北-花蓮連線報導】「要全面除罪化,原住民族獵人才能真正安心的狩獵。」台灣基督長老教會總會教社主委Syat Nayuki(黃志堅)、總會原宣幹事Omi Wilang(歐蜜・偉浪)牧師,於3月17至19日在花蓮參加「原住民族獵槍論壇」,來自台灣全國180多位獵人協會代表、原住民族獵人、原住民族青年及學者專家,會後也針對「自製獵槍規範調整」與「狩獵文化需求」,共同發表〈2021原住民族獵槍論壇共同聲明〉。

「原住民族獵槍論壇」是由花蓮縣秀林鄉太魯閣族獵人協會主辦,內政部警政署、花蓮縣秀林鄉公所、國立屏東科技大學野生動物保育研究所、國立東華大學自然資源與環境學系協辦,行政院原住民族委員會為指導單位;在3天論壇中,針對〈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國家管理機制與原民自主管理機制、空氣槍狩獵與原民使用現況及未來需求、各式獵槍的硬體與技術、原住民族狩獵與野生動物保育的平衡等議題進行充分討論。

身為Tayal(泰雅爾)族獵人的Syat Nayuki直言,唯有現行法令全面除罪化,才能讓原民獵人不用擔心自製槍枝老舊造成性命危險,合法自製、擁有、汰舊換新狩獵槍隻與維修權利,才真正符合國際人權兩公約對全球原住民族狩獵文化的保障。

(相片提供/Syat Nayuk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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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原住民族獵槍論壇共同聲明〉

由花蓮縣秀林鄉太魯閣族獵人協會主辦之「原住民族獵槍論壇」於2021年3月17~19日舉行,三天論壇匯聚來自全國各族群之代表,經過與會族人充分討論,本次大會在此提出以下幾點共同訴求。

關於目前的自製獵槍規範調整:

  1. 過去長期限制的定裝彈規定一再陷原住民族獵人於罪,但事實上,定裝彈之使用,與槍枝火力、射程,均無關連。我們要求主管機關必須修改辦法,將定裝彈以及裝填定裝彈的土造長槍除罪。
  2. 在長期要求自製獵槍的錯誤框架下,卻沒有相對應的技術支援,族人只能互相協力製作獵槍,卻時常在司法實務上,被認定為非持有人自行製造而定罪。我們要求將族人協力製造獵槍之除罪條款,明確寫入條文。
  3. 即便是在現行規範下,我們要合法登記槍枝,仍遭遇實務上派出所以各式理由拖延、阻礙族人申請槍照之問題。我們要求警政署應對一線承辦員警進行教育訓練,主動積極宣導及協助族人完成槍枝合法申請,杜絕因行政怠惰讓族人持續處於違法狀態。

我們必須告訴大家,自製獵槍是一個嚴重錯誤的法規限制,國際人權兩公約明確保障所有人民,均得享受科技進步之惠,況且綜觀歷史,原住民族並沒有自製獵槍之「傳統」,而是被中華民國的法律所「創造」。因此,我們在兼顧狩獵文化需求,與社會安全保障的前提下,進一步提出以下主張:

  1. 相關議題已經討論多年,不應再以「討論」為由繼續拖延。我們要求內政部警政署於即日起兩個月內,提出「提供制式獵槍」與「國內生產獵槍零件」的時程及內容,做為過渡時期之需求。
  2. 我們也將綜合多年的討論,提出民間版的「原住民族獵槍管理辦法草案」,納入讓原住民族合法使用「制式獵槍」及「空氣槍」之規格需求、管理規範,呼籲立法院盡速修法,讓我們得以使用安全的獵槍,不再有獵人因為槍枝結構簡陋、走火等問題,造成自傷甚至失去生命。
  3. 制式獵槍與允許使用定裝彈的新制上路後,如仍有不符合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第二十條除罪條款的原住民狩獵用槍械,主管機關應依同條例第十八條第二項辦理公告報繳免除其刑。

本聲明,由 180 餘位來自全國各族群與會之獵人協會代表、原住民族獵人、原住民族青年、及學者專家共同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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