魔人出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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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義凱

近日有則社會新聞標題是「魔人出沒」,乍看之下令人膽戰心驚,以為可怕殺人狂出現,趕緊細讀內容才知道,原來是有位職業檢舉人,從今年1至3月檢舉8300餘件汽機車違規案件,光他一個人的檢舉,罰單的郵寄費就超過35萬元公帑。天哪,難怪被稱為魔人!幫警方檢舉不法之徒是件除害安良、為民行善之舉,理應被世人稱讚不已,為何反被譏為魔人?從他三個月內檢舉的案件數量之可觀便可得知,若不分青紅皂白,存有以牙還牙、以眼還眼的報復心胡亂檢舉,高舉正義旗幟卻走火入魔,將造成警方困擾,千萬不可行。帖撒羅尼迦前書3章12節:「又願主叫你們彼此相愛的心,並愛眾人的心都能增長、充足,如同我們愛你們一樣。」

記得數年前因警力不足,便鼓勵民間踴躍參與協助檢舉,警方還設立獎金制度,現已取消。台灣地窄人稠,到處車水馬龍,停車位寸地難求,造成開車族、騎士們外出辦事,只圖一時之便隨便停車,筆者感同身受、身受其害。我服務之社區大門口,立著禁止停車標語,機車停車場也寫「私人停車處請勿進入」,但總有人偏偏視而不見,經常遭闖入亂停,造成住戶停車困擾。當面好言相勸,知書達禮者會說對不起,遇上不懂是非者習以為常,非得動怒嚴厲斥責報警處理,才能嚇阻。更誇張者,還會惡言相對,令人火冒三丈。

確實我也曾想取照相機拍照檢舉,讓無法配合、經常隨性違規臨停者受罰,但為了社區安寧祥和,常以得饒人之處且饒人之信念而作罷。就如箴言16章32節:「不輕易發怒的,勝過勇士;治服己心的,強如取城。」開罰單只能治標,易產生民怨紛擾。有關治本之道,我曾出差新加坡短住數月,該國比台灣更狹窄,人口亦稠密,但交通四面發達、暢通無阻,便是每棟大樓一至三樓地下室,甚至政府機構、學校、醫院、社區、空地等廣設收費停車場,妥善規劃處罰條例,明確指示人民嚴格遵守,確實值得我們借鏡。
羅馬書12章17節:「眾人以為美的事要留心去做。」

(作者為台北新生基督教會會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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