狩獵釋憲案不利 Omi Wilang批退步

(攝影/林宜瑩)

【林宜瑩台北報導】布農族人Talum Suqluman(王光祿)、卑南族人Sihaw Ravi Ravi(潘志強)狩獵釋憲案,大法官5月7日作出釋字第803號解釋,致使王光祿等聲請人恐無法獲得司法救濟;對此結果,Talum Suqluman與Sihaw Ravi Ravi均表示雖感失望、遺憾,但仍會繼續狩獵;泰雅爾族民族議會秘書長Omi Wilang(歐蜜・偉浪)牧師表示,大法官用「中華民國」粗暴野蠻的法令,在拆解原住民族狩獵權、自我認同與自我治理權益,卻又用同樣法令在庇護大財團,「非常可恥!讓人不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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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法官雖宣告原住民狩獵文化權應受《憲法》保障,但仍判定《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限制獵人僅能使用「自製獵槍」、《野生動物保育法》有關「獵捕、宰殺或利用野生動物之行為應經主管機關核准」等規定合憲;《野生動物管理辦法》與《槍砲彈藥刀械許可及管理辦法》中有關原民狩獵須於5日內提出申請、載明種類數量等部分條文,因違反比例原則,宣告不再適用;對自製獵槍規定有不足之處,有關機關應於2年內檢討修正。但因王光祿等人所持非「自製獵槍」,恐無法以此釋憲案獲得救濟。

聽聞大法官釋憲結果後,Sihaw Ravi Ravi表示,狩獵是原住民族重要的傳統文化,應尊重原住民族的狩獵文化權,讓原住民族擁有安全狩獵工具,才是憲法尊重多元族群文化的具體表現;Sihaw Ravi Ravi呼籲,大法官應跟著他一同上山狩獵,實地體驗與了解山林狀態。他直言,除非被「中華民國」法律判死刑,或是雙腿無法走路,才會停止狩獵,「我會繼續狩獵,這是原住民族的權利。」

Talum Suqluman坦言,對大法官釋憲結果有點遺憾,怎會把原民狩獵文化給抹滅?狩獵本來就該使用安全的獵槍,怎會要求獵人還在使用非常不安全的「自製獵槍」呢?「老舊自製獵槍很容易槍枝走火!」Talum Suqluman說,就算大法官這樣釋憲,他還是會繼續狩獵。

(攝影/林宜瑩)

「還我自主狩獵,獵槍要除罪!獵人要回家!」在聲援Talum Suqluman、Sihaw Ravi Ravi的原民各團體高呼口號後,Omi Wilang直言,這個(民進黨)政府仍舊是過去「中華民國」的移民、殖民心態,用國家粗暴、野蠻的現行法令,把原民狩獵權、自我認同、自我治理權益給一一拆解,這次又讓Talum Suqluman、Sihaw Ravi Ravi等原民獵人陷入法律陷阱,「讓人不屑!」他痛批,大法官從來不理解台灣原住民,用法令限制原民在山上的土地利用,卻用同樣法令在庇護大財團對平原農地的濫用,「非常可恥!」

Omi Wilang說,大法官用這些中國帶過來不三不四的法令,套用在原住民族身上,卻完全不去了解原民傳統保護山林動物的智慧,「你以為多高雅、多高貴?完全錯誤!」他直言,釋憲案只是一場鬧劇,「給哭喊的孩子丟幾顆糖果?」他批評帶著殖民統治心態對待原住民族的人很可悲,「去了解原民狩獵、集體文化,是台灣進入民主化、建立正常社會秩序的第一堂課,也是測試台灣民主是否進步的一張試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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