傳道人須作榜樣、潔身自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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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義正

人前要人樣,不可四不像,既然受洗歸入基督,總要執著於主的話語及誡命,生活信仰化、信仰生活化。
無論各項聚會,如主日崇拜、團契聚會、小組、關懷探訪、家庭禮拜等皆須盡責。既是司會、主持、主禮、主席,一旦站上舞台,總要謹慎自守,警醒莊重,怎可吊兒郎當、便宜行事、得過且過,以為反正時間應付過去,也沒人會講什麼或說三道四,更不會批評論斷。

尤其是依賴執事、長老的身分,誰敢取笑?而仗著傳道人的頭銜,愛講什麼就扯什麼,抱持「台下信徒們哪會比得上我滿腹經綸、出口成章?」的心態,拉出一堆經節東拉西扯,只要能自圓其說,時間一到(每堂四、五十分鐘),功德圓滿祝禱一下,風光滿面地結束。

每個月主日講道、禱告會主禮四、五次,至於青年事工、婦女、長青、主日學等,有其他傳道和會友分工,各小組有小組長帶領。傳道人做事工,理直氣壯得工價(提摩太前書5章17~18節)。信徒做事工乃是服事,沒有酬庸且要奉獻時間與金錢,除非是敬虔的信徒才願意持續服事,君不見一般教會真正竭誠、經年累月、不求名利服事教會的不及總會友數的10~15%。

最令人傷感又痛心的是,少數傳道人以軟弱為託辭,搞結黨營私、追求名利、盡占好處,對所有事工總以「你是愛主的」「你們有夠虔誠的」「你們很熱心愛人」等推給會友,並表示有疑難時去電,他會給答覆,甚至說:「畢竟我身為傳道人──師者,所以傳道、授業、解惑也。」

通常傳道人對建堂、植堂聖工是慎重其事、殫精竭慮;卻也有傳道人獨裁一切、不容置喙,外行領導內行,各項工程、規劃、預算等工作都自以為是。

我認為,60歲以上的傳道人要愛惜羽毛,因他是屬上帝的人,要追求公義、敬虔、信心(提摩太前書6章11節)。既然蒙召,行事為人當與蒙召的恩相稱,避免晚節不保,因為人所做的事,連一切隱藏的事,無論是善是惡,上帝都必審問(傳道書12章14節)。你相信嗎?

(作者為基督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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