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害人權或超前部署?苗栗發布移工禁足令

(相片來源/「徐耀昌加油讚」臉書粉絲專頁截圖)

【林婉婷採訪報導】「不要一天到晚拿人權當熱點。」「命都沒有了、確診了,哪來的人權?」「不要偏頗,造成行政單位抗疫困擾。」在6月10日的疫情說明記者會上,苗栗縣縣長徐耀昌稱上禮拜苗栗縣是防疫模範生,卻因為外籍勞工「年輕且比較開放」引起疫情突變,規定移工禁止外出是亡羊補牢、不得已而為之的政策。苗栗縣政府於6月7日公告並實行的「全縣移工禁止外出」引發不同討論,本報採訪台灣基督長老教會會友、曾錦源律師事務所主持律師曾錦源,和台灣基督長老教會平安基金會所屬勞工關懷中心主任簡長榮,就他們的專業與服務經驗分享對於移工禁足令與移工防疫的看法。

苗栗縣政府宣布移工禁足令

苗栗縣電子廠房發生群聚感染,其中包含本國籍和外國籍,以後者居多;然而在6月7日,苗栗縣政府勞工及青年發展處與縣長徐耀昌,分別在縣府官網和臉書粉絲專頁公告「全縣移工禁止外出」。對此有反對民眾與團體發起連署,強調「要對抗的是病毒,不是人」,呼籲縣政府收回「移工禁足令」;而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也在6月9日的記者會上回應,3級警戒為「非必要不出門」,因此有提醒苗栗縣在移工防疫上還是要回歸3級警戒標準。

6月7日公告的「全縣移工禁止外出」,宣布全縣移工自即日起非上下班停止外出,生活用品由宿舍或專責人員採買,工作由企業或仲介接送,警方也將加強巡查,違者開罰雇主或仲介;當日即查到21名移工外出。8日徐耀昌於臉書重申禁令,提到移工包含家庭看護工、養護機構移工等,後又於10日調整為社福類移工「非必要不出門」。

苗栗電子廠感染案件爆發後,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設立前進指揮所以協助地方與企業防疫,6月6日說明所有外籍移工停止上班、薪資照付,高風險族群入住檢疫所,中低風險居家隔離搭配檢康監控。7日說明勞動部採取之四大措施,包含:1.修訂〈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雇主聘僱移工指引:移工工作、生活及外出管理注意事項〉;2.訪查潛在高風險企業;3.補助移工隔離及宿舍降載;4.加強防疫宣導。

在〈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雇主聘僱移工指引:移工工作、生活及外出管理注意事項〉中,雖提到雇主應管制工作、住宿場所人員進出,及提供休閒、協助採購等以減少移工外出需求,但也寫明雇主仍應依勞動法令或勞動契約同意移工放假,惟可協調避免於同日集中放假;若移工為配合執行居家隔離或居家檢疫,則依〈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給予「防疫隔離假」,不得視為曠工或強迫勞動。

移工禁足令是否合理與必要?

根據公告,苗栗縣政府對企業或仲介開罰的法源依據為〈就業服務法〉,但「移工禁足令」本身是否具有合理性?長老教會會友、曾錦源律師事務所主持律師曾錦源受訪時表示,在防疫政策上,移工身份不具特殊性,行政管制不分本國或外國,故沒有違反平等原則,但這樣的人身自由限制是否過當?他說明,縣政府可以要民眾遵守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命令,例如注意室內5人、室外10人以下等警戒3級防疫規定,但不能完全限制移工行動,因為全國尚未升至警戒4級,這樣的禁令形同軟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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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實上,在〈傳染病防治法〉第37條也提及地方主管機關應於傳染病發生或有發生之虞時,視實際需要採行「管制特定場所之出入及容納人數」,然而某區域電子廠發生群聚感染、是否需要限制全縣移工行動?曾錦源坦言,他可以理解地方政府抱持「寧願超前部署,也不要落人口實」的心態,況且病毒是「看不見的敵人」,感染並不會限定在某些區域裡,因此未來這類案件若真的對簿公堂,雙方說法都有其考量,還需要更多研議。

除了人身自由,疫情期間的隱私權侵害議題也引發討論;曾錦源舉例,據報導宜蘭有外籍漁工們到宿舍外的公共浴室盥洗,卻因室內超過5人而遭檢舉;這起事件引起漁工們反彈,一方面是不該將雇主的管理責任加諸在員工,另一方面是透過監視器計算浴室內人數恐怕也侵犯隱私權。

移工防疫先規勸 雇主協同監督

另外,日前有外籍漁工在高雄前鎮漁港戶外水源露天洗澡,因沒戴口罩被高雄市政府衛生局稽查開罰,引發眾議;高雄市政府後決議「考量國際移工為弱勢處境,無法即時獲悉國內最新防疫政策,雇主及船東應善盡生活照顧之責,充分告知疫情風險及輔導生活之必需,所屬外籍漁工若有違反相關防疫規範者,應妥為說明規勸,並且依據〈傳染病防治法〉要求管理人監督落實全程戴口罩之責」,至於被開罰單的2位漁工,曾錦源建議宜循訴願程序,請求市府撤銷罰單。(更新:據了解,此案最後已由雇主代表繳交罰單)

曾錦源認為該決議顯然提供新的省思;他強調,移工是弱勢族群,若有違反防疫規範,手段上應「先規勸」,方符合比例原則;且應將責任轉嫁由台灣雇主負擔,較能協同監督、落實防疫措施。此決議兼顧形式意義的平等「不分國籍、一視同仁」,與實質個案的妥當性,值得包括苗栗縣政府在內之其他機關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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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錦源指出,在疫情期間的人身自由、隱私權等難免受到限制,值得關注的是政府對人民與移工的限制手段是否具備正當性、合理性和必要性? 這類爭議料將會成為台灣2021年下半年的司法訴訟審理重點。

充足翻譯人員 減緩資訊落差

在苗栗電子廠感染案件中,由於缺乏翻譯人員,台灣基督長老教會平安基金會所屬勞工關懷中心特別支援菲律賓語翻譯人員予苗栗的移工關懷機構,透過視訊說明疫調流程。中心主任簡長榮受訪時談到,疫情期間每個人都是自我管理、互相配合,但若有足夠翻譯人員向移工們詳細解說健康管理、防疫宣導等知識,讓全國防疫步調更一致,較能免去族群差別待遇的觀感。

簡長榮補充,除了工廠與漁港的移工們,還有失聯移工和非法移工的防疫需要重視;台灣失聯移工約有5萬人,但人口販運被害人、包含觀光簽證進入台灣工作的非法移工卻是未知數字,這些人的流動較難掌握,簡長榮呼籲應在各地區藥局貼上移工輸入主要5國家語言的宣傳單,請非法居留移工或外國人參加衛生局快篩,保護自身健康也避免成為疫情破口。

另外他也期盼政府和企業除了「工作」,還是要關心移工的「生活」。不要以「便宜行事」的心態規劃移工住宿環境,否則哪怕移工們沒有在外群聚,居住在密集空間也會提升感染風險。台灣過去曾發生移工宿舍大火,因無法確認居住者數量導致搶救時有消防人員傷亡憾事,簡長榮點出,這波疫情也是對政府和企業的提醒:不要災害發生才補救,而是能平常就落實生活照顧計畫,「所謂預防不只是處理問題,更是風險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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