適度鬆綁 社區照服機構如何因應

(相片提供/智障者家長總會)

【林婉婷採訪報導】衛生福利部於7月14日頒佈〈衛生福利機構(社區型)COVID-19防疫管理指引〉,規範服務條件、自主防疫管理、感染應變及確診應變等措施,希望同時保障機構人員與服務對象;針對指引的種種疑問,智障者家長總會(智總)於7月22日下午舉辦「社區照服機構服務即將適度鬆綁,身心障礙服務機構、家長,做好準備了嗎?」線上座談,邀請衛福部社會及家庭署身心障礙組組長尤詒君和雲林縣啟智協進會總幹事李東蒼與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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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智總發起問卷調查全台各類型機構工作人員與服務對象;座談主持人、智總秘書長林惠芳談到,在調查結果中,對於「7月27日社區照服機構即解封」,68%支持、32%不支持;支持原因主要是考量家庭照顧壓力大、服務對象能力退化、未按時給藥導致服務對象精神狀況不佳等;而不支持原因主要仍是擔心疫情和疫苗施打率偏低,加上工作人員因疫情而焦慮、不安,恐怕也影響服務品質。林惠芳點出,雙方各有考慮,並沒有誰對誰錯,希望透過節目彙整資訊和問答,幫助大家都能有所暸解、預備。

尤詒君解說〈衛生福利機構(社區型)COVID-19防疫管理指引〉重點。「恢復服務條件」裡,機構應使用指引附錄的查檢表自我檢視並報地方政府備查;服務單位應有80%以上工作人員完成疫苗第一劑接種;接種未滿14天或未解種者,首次提供服務前應自費提供3日內抗原快篩或PCR檢驗陰性證明,三級警戒(含)以上則每個禮拜進行1次自費篩檢。

尤詒君強調,施打疫苗不等於不會染疫,因此絕對不能鬆懈,尤其是在三級降為二級的時刻,也因此「自主防疫管理措施」規範較為嚴格;例如二級警戒(含)以上需要有分艙、分流照顧機制,確保社交距離室內空間1.5公尺、室外1公尺或以隔板代替,另外要有隔離空間和制度等。關於染疫風險和確診案例,若發現任1位人員確診,因立即聯絡地方政府並停止服務14天,相關人員造冊、衛教宣導,禁止自行搭乘大眾交通工具就醫或前往篩檢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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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東蒼則以雲林縣的情形為例分享;截至7月11日為止,雲林縣身心障礙者社區日照型工作人員疫苗施打達80.5%、服務對象22.8%,但日間作業設施(小作所)公作人員僅60.5%、服務對象僅12.7%;純住宿型、混合型工作人員都已超過80%,服務對象則分別達79.7%和96.6%。李東蒼指出,因為作業延遲影響和身份認定落差,因此有些雖然接種疫苗但未滿14天,另有些仍在等候接種通知,還有因年齡和個人疾患而不適合施打者。

李東蒼也點出恢復服務的挑戰:部分據點沒有交通車,仍要仰賴大眾交通工具;未施打疫苗者,每個禮拜的篩檢費用恐怕較無法負擔;分艙、分流與分組活動在人力上較缺乏,用餐區隔也因為空間限制而不易規劃。

(相片提供/智障者家長總會)

問答時間,有人提到如果機構有無法符合指引之處,是否可以選擇不恢復服務?尤詒君表示如有疑慮、困難,確實可以選擇不開啟服務或降載服務,主管機關沒有硬性要求,以安全為主。針對醫囑建議不適合施打疫苗者能否排除在80%規則之外,尤詒君認為這類仍算少數,多數人是因為擔心副作用而不願施打,因此還是那入計算。

而每個禮拜篩檢負擔是否能核銷或由政府提供?尤詒君提到,政府鼓勵民眾施打疫苗,針對特別有經濟困難的個案則籲請社工們協助關懷與連結資源。尤詒君也強烈建議機構要演練就醫動線,避免疑似個案出現後反應不及;服務單位若能遵守指引,即便不幸接觸到確診案例,但整體安全性還是比較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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