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婉婷採訪報導】經濟部能源局與德國在台協會合辦的能源轉型論壇,於8月10日落幕;該論壇聚焦能源轉型對於達成碳中和目標的重要性。然而值得思考的是,太陽能、風力等綠能雖可以減碳,但若建置選點不當,恐對整體環境造成衝擊。台灣公民自主發電行動聯盟理事長林元笠於8月11日受訪時指出,以地面型太陽光電為例,如建置過程砍伐原生樹林或是建在農地、濕地上,這些都會影響當地生態。

綠能並不是一昧追求數量多就好;林元笠舉另一例子:國際倡議行動「RE100」招募多間大型企業如Google、Apple、Amazon等參與,承諾要使用「100%再生能源」;但在台灣,由於現階段綠能發電量尚不夠因應,因此企業只好購買「再生能源憑證」,也導致廠商增蓋地面型光電。如果腹地廣大、環境適合,地面型光電並無不可,但對於海島氣候且土地狹長的台灣而言,同樣面積的地面型光電,造成的環境衝擊更為明顯,因此在建置時需要更審慎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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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元笠進一步說明,最理想是環境的原生狀態,然而人的行為例如興建房屋等,必然會改變環境,這時屋頂型光電反而能成為另一種形式的環境補償。在「2025非核家園」目標中,20%再生能源就包含屋頂型光電3GW、地面型光電17GW(總共20GW),但近年地面型光電引發諸多爭議,今年政府將目標調整為屋頂型8GW、地面型12GW。

每家每戶都有屋頂,除了政府與業者,民眾是否有可能參與綠能生產與使用?林元笠解說,民間參與綠能生產方面主要類型有「躉售」與「自發自用」;前者是配合政府採電能躉購機制(FIT),由台電收購,且政府保障售電固定費率20年;後者則是自己生產、自己使用,不過發電成本較高,折算起來每度電價高出台電數倍。關於民間綠能生產,除了有環保團體推動「公民電廠」,2019年行政院亦曾推出「綠能屋頂,全民參與」方案,希望提高綠能生產誘因。

林元笠表示,在不考慮成本的前提下,確實可能100%使用再生能源,如裝設太陽能板並儲電,儲電耗盡且晚間、日照不足時改用生質柴油;雖然現階段要做到這樣將耗費不少成本、較難實踐,但在他看來,未來綠能需求與技術提升,使生產成本降低,投入願意者也會增加,整體看來還算樂觀。

送電到舊筏灣部落。(相片提供/台灣公民自主發電行動聯盟)

然而,較令他憂心的是,若當代生活習慣和氣候變遷持續惡化,人類可能在發展出更新技術前就先將地球資源消耗殆盡。就像停電時必引發缺電恐慌及增建電廠呼聲,但林元笠認為要考量的是台灣環境承載力究竟還可以承受多少電廠?什麼又是對台灣人真正最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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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及節電觀念,林元笠點破常見迷思——「氣溫攝氏28度才能開冷氣嗎?」他提到,裝冷氣的目的是為了舒適,而不是要省電,真的要省電最初就不應該裝冷氣;因此不是不要使用,而是聰明使用,例如微調找到舒適溫度,而不是一開始就設定低溫、等到感覺太冷又調升,這樣才是浪費。其他電器使用觀念類似,例如電燈可以採區段照明,按照人所使用的空間與明亮需求開關燈。林元笠強調,當電用在適當的地方、達到該有的功效,就不是浪費。

台灣公民自主發電行動聯盟為社團法人,除了議題倡議,更發起多次送電行動,協助偏遠地區與原住民族部落住戶建置太陽能設備並自主發電;聯盟過去是台南社區大學團體,在2015年送電至大同大禮部落後就轉型成組織,後續也送電到屏東舊筏灣、舊好茶等部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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