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信徒讀經筆記】上帝與人訂立的新約

 柯啟安(教會幹事)

上主說:「時候將到,我要與以色列人和猶大人訂立新的約。我親手領他們的祖先出埃及以後,曾經與他們立約。我是他們的丈夫,他們卻破壞了這約。新的約和這舊的約不同。我要與以色列人民訂立的新約是這樣:我要把我的法律放在他們裡面,刻在他們的心版上。我要作他們的上帝,他們要作我的子民。他們不再教導鄰人同胞說:『要認識上主』,因為全國上下都認識我。我要赦免他們的罪,不再記住他們的過犯。我──上主這樣宣布了。」(耶利米書31章31~34,現代中文譯本2019版)

這段經文記載著舊約聖經中很重要的約──新約,並在耶利米書32章40節重申這個約的本質是永遠的約。舊約聖經當中,猶太人在曠野裡受迫害、流離失所,守著耶和華的誡命、律例,當時的以色列人面臨國家存亡之際,認為災難臨到他們那一代是不公平的,因為自己沒有犯錯,只是他們先祖的罪引致上帝的審判臨到他們身上。但耶利米和以西結兩位先知都宣告,上帝審判人是根據個人在上帝面前應負的責任,絕對公正。

在耶利米書的這段經文裡,述說了新約立約的時間、立約的雙方、約的條文、約的規劃,以及這個約和摩西之約不同,立約之民永久長存、約的保證──聖城重建,以及約的基本特質等,約的基本特質以人認識上帝、罪得赦免為根基。到了基督再來的時候,基督為我們犧牲所立的新約,把新生命賜給一切相信祂的人。

希伯來書8章引用了先知耶利米的預言,並宣布了新約的定義和內容,新約將成為人心的基本指導原則,人願意遵行祂的旨意;上帝也與祂的子女關係密切,從小到大都認識祂;人的罪愆永遠除去,不義永遠寬恕。上帝的新約,不論對面臨亡國的以色列民、羅馬帝國被迫害的基督徒以及受逼迫的人而言,都是莫大的福音,使我們在苦難中知道有一位超越萬物的主掌權著,祂的慈愛永遠長存,也陪伴我們度過各世代的考驗。

現代的台灣年輕人或許也面臨這樣的苦難,外有敵國進逼,內有貧富懸殊、極端氣候等世代正義的議題,使得人逐漸失去盼望,實在需要基督的福音使我們得自由。也期勉台灣基督長老教會青年面臨苦難時,即便覺得不公平或委屈,但在不同的世代,上帝的呼召與考驗也有所不同,而不變的是永生的應許。願我們憑著對上帝的信心及從祂領受的平安,在教會與社會中持守信仰;藉著基督的愛與受苦的精神,盡忠服事,在社會中成為盼望的記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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