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婉婷採訪報導】「大屏共讀-屏東地區高中生人文及社會科學共讀社群」在今年暑期舉辦的「給所有人的屏東關鍵字」線上講座,最終場於9月11日晚間登場,由國立中山大學社會科學院助理教授林傳凱談「抵抗的五零年代:部落與小島的白色記憶」,介紹屏東不義遺址「小琉球職訓總隊」,和發生在屏東原住民族部落的白色恐怖歷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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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琉球「職訓總隊」全稱「台灣警備總司令部職業訓導第三總隊」,1953年自台中后里遷至屏東小琉球,位於琉球鄉大幅村八七高地附近。當時所關押的是官方認定之「流氓」,讓其受軍事操練後輔以職業訓練;而流氓定義則根據1952年國民政府頒訂《台灣省戒嚴時期取締流氓辦法》第3條。「小琉球職訓總隊」存在至1973年。

林傳凱說明,當時獄中考核成績不及格的政治犯,或在台灣沒有親人、保人的政治犯,可能會被以行政命令送至勞務更沉重的小琉球。例如被關押在綠島的陳金河,1960年本該結束10年刑期,卻因有8年成績考核不及格,又被認為思想沒有改正,在1961年被送到小琉球職訓總隊延訓;陳金河在口述歷史中提到,在小琉球的勞動是無意義地搬運重石,不是訓練,只是要讓人疲累到無法思考。

政治犯顏世鴻則提被暗示出獄辦手續要給紅包,但他不想開先例,害家境較困難的政治犯處境雪上加霜,所以選擇拒絕;結果就被判定結訓成績不及格而送往小琉球。他在回憶錄裡也提到每天搬運50公斤重的石頭上山、下山,好像希臘神話裡的薛西佛斯在受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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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傳凱指出,所謂「流氓」也未必真的是流氓;例如林水泉在選舉時於街頭宣講中批評政府,因此被視為流氓逮捕,1961年被判到小琉球;黃華(黃明宗)在1960年參與「中國自由黨」籌備並在街頭宣講而被提報流氓,1963到1966年被判到小琉球感訓。

林傳凱談到,與綠島監獄有思想改造機制不同,小琉球對政治犯的管訓就是純粹勞動與苦工;他點出,這也是為何許多政治犯關於小琉球的回憶談得不多,並非對小琉球的記憶不深刻,而是制式化、懲罰性的勞動確實令人麻木。

而原住民族白色恐怖歷史中,在1960年代後期,花蓮秀林鄉的原住民族青年們有感於族人經濟貧困,與受平地人欺壓、歧視處境,萌生原住民族團結、獨立的思想,這個想法也傳播到其他部落、族群中。

屏東縣獅子鄉內獅村的排灣族人詹登貴,與太魯閣族人呂文華、鄭榮祥、杜文義與泰雅爾族人秋賢嘉等,1974年因「台灣原住民獨立案」被捕、隔年判刑;他們在供述中提到務農的原住民族被剝削、原住民族孩子淪為童工與雛妓等問題。

案子並未在判刑後就結束;為調查上述案件而成立的「協靖專案」,持續監控當局認為有原住民族獨立思想者,包含商界、教育界、藝文界、宗教界,如前台灣基督長老教會總會議長林建二牧師與池漢鑾牧師、前玉山神學院副院長故葉保進牧師、Tayal(泰雅爾)中會故吳文政牧師等人。

問答時間,與會者們交流資源,分享可以從報導文學《父親的手提箱:白色歲月裡的生命故事》與紀錄片《原住民族政治受難者口述歷史No.07詹登貴》更進一步理解詹登貴的生命與其後代的觀點。

封面相片提供|國家人權博物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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